初始污染菌检验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6:17: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初始污染菌检验操作规程 1.目的

测定样品细菌总数可用来判明样品细菌污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工具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的卫生状况,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综合依据,确定灭菌前产品中微生物的数量和性质,为下一步灭菌提供参考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需要消毒灭菌前的产品、洁净车间 3.作业条件:

3.1无菌检测在洁净度为100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避免污染。 3.2超净台及工作台面,必须进行洁净度验证。 4.作业方法与步骤 4.1制作营养琼脂培养基(参见《培养基制作作业指导书》),培养基需按要求培养16-18H后,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 4.2无菌室洁净度验证

4.2.1取3只培养皿在超净工作台平均位置打开上盖,暴露30min后盖好置30~35℃培养48h后检查,3只培养皿上生长的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1个 4.3产品采集与样品处理(制备供试液)

4.3.1用无菌手续称取10g可以破坏性类供试品,放入10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保温于45℃水浴中5~10min,不时振摇。作为1:10供试液。

4.3.2对供试品不能采用破坏性取样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拭子涂抹采样,被采表面积100cm2.加入灭菌生理盐水100ml。保温于45℃水浴中5~10min,不时振摇。作为1:10的供试液。

4.3.3采样数量:各类产品每批随机抽取10件样品。 4.3.4供试液10倍递减稀释

4.3.5待上述供试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1ml,加入9ml生理盐水,制备1:100的供试液。 制备过程中尽量避免碎片等杂物的混入。 4.4接种 检验

4.4.1取上述供试液上清液作初始污染菌数检测,取4个培养皿,每个稀释级各吸取1ml至每个灭菌平皿,每个稀释级注2个平皿。

4.4.2经灭菌完毕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冷却至45-50 ℃时,倾注上述各个平皿15ml,另倾注一个不加样品灭菌空平皿作空白对照。以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快速转动平皿,使供试液与培养基充分混匀。 4.5培养

将已经凝固的平板倒置于37℃培养箱中,一般培养48±2h。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 4.6结果与判定

4.6.1计数方法:将平板置菌落计数器或从平板的背面直接以肉眼用标记笔点计,以投射光衬以暗色背景,仔细观察,计数。必要时可以借助于放大镜、菌落计数器。 4.6.2计数

菌落层片状生长的平板不宜采用;计数符合要求的平板上的菌落,按下式计算结果 平均菌落数×稀释倍数菌数

菌数/每件次(或g) =——————————————————— 件次或重量(g)

4.6.3菌落计数基本规则

4.6.3.1、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报告菌落数测定范围。 如只有1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则将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 释倍数报告。

4.6.3.2、如有两个相邻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则先计算两稀释级菌落数的比

值。

高稀释级的平均平板菌落数×稀释倍数

比值=———————————————————— 低稀释级的平均平板菌落数×稀释倍数

当比值≤2时,则以2个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均值报告。当比值>2时,则以低稀释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4.6.3.3、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0以上,则按最高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以下,则按最低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4.6.3.4、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则以最 接近30或300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4.6.3.5、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无菌落生长或最低稀释级平 均菌落数小于1时,应报告菌数为<10个/g或ml。

4.6.3.6、如有3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以后2级计算级间比值报告。 4.6.3.7、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以内时,按实有数值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值后面,应以四舍五入法计算。在报告菌落数为“不可计”时,应表明样品的稀释度。

4.6.4如果样品菌落总数超过标准的规定,按(4.4.5复检方法)进行复检和撰写结果报告。 4.6.5复检方法

将留存的复检样品依前法稀释复测两次,两次结果平均值都达到标准的规定,则判定检验样品合格;其中有任何一次结果平均值超过标准规定,则判定被检样品不合格。 5. 相关表单、测试报告

6. 引用标准:GB7918.2、GB8368、GB836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 GB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