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9:25: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第一部分 定义、日期和解释
一、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文所使用的措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赋予的含义:
1.1 BT模式:BT为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中文意思为“建设-移交”。为本合同之目的,BT模式指BT投资建设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全部建设费用的投融资,实施并完成工程建设,向甲方移交工程,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回购价款。
1.2 甲方:均指项目回购主体、项目建设管理主体、项目责任主体,本工程项目回购主体为xxxxxxxxxx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主体为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项目责任主体为xxxxxxxxx。
1.3 乙方或BT投资建设方:即为BT模式中相对于甲方(BT业主方)的投资建设方,在本合同中指 。
1.4 项目或本项目:指采用BT模式的
1.5 项目前期及相关工作: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招标、试验、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
1.6 项目管理机构:指乙方(投资建设方或BT方)为融资、投资、建设本项目而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
1.7 项目现场:指由甲方提供的
1.8 回购基价:指甲乙双方认定且经审计审核最终认定的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总投资(不含投资回报)。
1.9 工程建安费由建筑工程费、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费、临时工程费组成,最终以审计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10 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各类管线迁移、拆迁、评估、拆迁公司回报等各项费用,以招标人实际发生为准。
1.11 工程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审计费、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法律咨询费、财务咨询费、环境评估费、水土保持评估费、矿压资源评估费、工程审图费、质监费、安监费、质量检测费、检测、监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补
5
偿费、工程预备费等按国家规定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的相关费用。
1.12 回购价款:回购基价+投资回报。
1.13 投资回报:因乙方提供项目资金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回报,由回购基价、投资回报率及资金占用时间计算产生。
1.14 投资回报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项目建设期及回购期内,如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至三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双方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调整执行日起,对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
1.15 资金占用时间:占用资金(即扣除工程建安费外的建设资金)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资金需求计划,分笔拨入甲方(回购方资金专户)账户之日起分笔开始计算该部分资金的占用时间,直至该笔资金本金及占用回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支付完毕的时间。
1.16 回购方资金专户:指甲方(回购方)为本项目前期及相关工作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该帐户专项用于支付本项目前期相关经费及项目回购款。
1.17 建设资金专户:指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按要求设立的用于本项目的建设资金专用账户。 1.18 交工证书:指甲方向乙方签发确认xx市 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建设完成的证明文件。
1.19 变更:指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工程范围等变更。
1.20 临时工程:指各类为了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临时工程。 1.21 工程设备:指本合同中规定的、由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除自有设备外,依法定程序采购,配备的设备、设施、仪表、仪器。 二、日期、时间以及期限
2.1 合同生效日期:指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当日,即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的日期。
2.2 开工日期: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指令确认的日期。 2.3 建设期:正式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之日止。
2.4 工期:指本项目从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的施工期限,本项目的工期为22个月。 2.5 交工日:指 完成,达到交工验收条件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 2.6 竣工日:指 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发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同时乙方应将BT工程部分有关工程的所有资料都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会同甲方向档案馆办理移交档案的工作。
2.7 约定竣工日:指里程碑表中给定竣工验收的日子。
2.8 回购基准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移交给甲方后的第一个日历天为回购基准日。
6
2.9 回购期:甲乙双方确认,按本合同的约定,从回购基准日起至支付完所有回购价款之日止的时间。
2.10 质保期:自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年。 2.11 缺陷责任期:指签发交工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对项目承担建设缺陷责任的日期。 2.12 日:指一个公历日,一年指365天。 三、解释
3.1 省指xx省,市指xx省xx市。 3.2 市政府:指 xx 市人民政府。 3.3 区政府:指xx市 xx区人民政府。
3.4 要求在某一非工作日付款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3.5 包括:应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的意思。
3.6 任何协议或文件还指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书面协议或文件。
第二部分 项目实施的背景、回购资金估算和项目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背景:
根据 xxxxxxxxxxx 号文《xxxxxx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复,参照《xx市2010年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指南》的规定,明确本工程以BT模式建设,并明确项目行业主管单位为xx市水务局。
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全部投资费用均纳入BT模式投融资,即含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征地拆迁费、工程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等全部费用捆绑融资,BT模式按《xx市2010年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指南》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建设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即“投资建设—移交”模式,建设期间由乙方投资进行工程建设(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征地拆迁费、工程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等全部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三年内由甲方向乙方分期回购。
第三部分 投融资及建设条款
五、项目情况
7
六、项目投融资
6.1 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该BT项目全部投资费用 元均以纳入BT模式投融资,即含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征地拆迁费、工程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等全部费用捆绑融资,由乙方负责项目投融资。
6.2 款项拨付时间及拨付金额: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工程项目合同总价的15%,即人民币 元,拨付至乙方为本项目设立的建设资金专户,作为本项目建设启动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工程项目合同总价的15%,即人民币 元,拨付至甲方(回购方资金专户),作为部分项目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该费用包含在第一期回购款中支付。后续资金拨付,按照“项目进度及资金月分解目标计划”分别拨付至建设资金专户及甲方资金专户。甲方、乙方、监理等各方对乙方拨付资金金额及时间进行鉴证。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拨付款项,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每日人民币2000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按拖欠天数累计计算,同时如果乙方逾期一个月还不能按时按量拨付,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
6.3 如工程量发生变更,根据各方书面确认的工程量变更情况及资金需求变更计划,经相关有权部门审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追加或变更建设投融资款项,且变更后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条款执行。
6.4 乙方应确保其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资金(含融资资金)来源合法,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七、建设
7.1 建设内容:
7.1.1乙方负责采用BT模式建设即“投资建设—移交”模式,建设期间由乙方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征地拆迁费、工程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等)进行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由回购主体向乙方分期回购。甲方拥有监督工程建设的权力,甲方应为乙方的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调。
7.1.2本项目投资建设的范围是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工程建设,其中项目前期工作由乙方提供资金拨入甲方资金专户,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支出。
乙方应当完成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所含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1.3本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应组建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项目指挥机构,该指挥机构对本项目的管理、组织和实施,须得到乙方的充分授权,指挥机构按本合同约定和乙方的谈判承诺组织项目的融资及施工建设。指挥机构的成立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8
7.1.4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按要求设立建设资金专户,甲方对该专户进行监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专户存款须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并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经济活动。
7.1.5本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 7.2 建设及验收标准 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7.3项目的设计、监理、造价、跟踪审计管理:
7.3.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乙方应完全按照上述项目设计文件与项目施工图纸投资建设本项目。
7.3.2甲方依法为本项目选择有资格的设计人、监理人、造价咨询单位及质量检测单位。 7.3.3甲方依法委托的工程设计单位各自对其设计文件承担全部责任,并便保证其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7.3.4甲方依法委托的监理人对本项目实施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7.3.5甲方应按约定的计划将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图纸移交给乙方。
7.3.6在2011年 ? 月?日前,甲方应将其委托的监理方情况通报乙方,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等。
7.3.7经甲方核实并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工程清单和确定的完全费用单价(合同谈判填报或确认的新增项目完全单价)作为确认工程造价和投资的依据。
7.3.8xx市审计局或xx市审计局指定单位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xx市审计局对本项目全过程的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7.3.9建设单位管理费暂按概算中批复金额计取,由乙方负责融资,全部由xxxx有限公司使用,最终以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
7.4工程变更
7.4.1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须经监理方、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乙方、建设管理方五方鉴定后确认工程变更,变更金额在5万元(含5万)以上的,还须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监理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设计变更须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4.2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因下述原因引起的工程项目的增减属于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7.4.2.1工程项目和/或工程量的增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