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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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达标建设总体方案及工作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筑府发[2011]59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06 【实施日期】2011.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及工作计

划的通知

(筑府发〔2011〕5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及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及工作计划》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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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及工作计划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及《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要求(试行)》,水利部每年将对我市花溪水库及花溪河段、阿哈水库、红枫湖等三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并结合省区自评和流域管理机构组织的评估情况,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年度完成情况,对不能满足达标建设要求的水源地,实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从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中删除。为圆满完成水利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特制订《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方案及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2011年开始,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我市被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花溪水库及花溪河段、阿哈水库、红枫湖等三个重要饮用水源地达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初步建成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要求

由市水利局牵头,各辖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工作部门全力配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作为长远目标,以水质水量保证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管理制度,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水量

1.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到95% 以上。 2 / 3

2.流域和区域调度中,应有优先满足饮用水供水要求的调度配置方案,确保相应保证

率下供水设施完好,取水和输水工程运行安全。

3.建立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备用水源能够满足特殊情况下一定时间内生活用水需求,并具有完备的接入自来水厂的供水配套设施。 (二)水质

1.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供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按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评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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