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19:53: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一、为推进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机制,提高教职工素质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意见适用于官庄小学内部各岗位及教师的聘任。 三、班额设置:班额年级学校 四、岗位设置:全部岗位总计21人。 五、聘任程序:
1、中心学校聘任官庄小学校长为,下发聘书。
2、校长根据本校的工作需要,聘任领导班子成员:副校长(正校级),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副教导主任。
3、校长在领导班子研究的基础上聘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校长下发聘书,聘期一年。
4、学校按《岗位工作量核定参照表》(附表)和编制总数设定各工作岗位,向全体教师公布。
5、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进行竞聘,教师可根据学校提供的岗位及空岗情况填写竞聘意向表,每位教师在每个年级的每次竞聘时只能填写一个岗位志愿。在同一年级第一轮竞岗后有空岗的,可在竞聘二次。若二次竞聘后仍然空岗
的,有聘任委员会投票选出该岗位合适人选,被选定人不愿上岗者,视为弃权,不能在参加其他岗位的竞聘。在高一年级未竞得岗位的同志,可在下一年级空缺的岗位中竞聘(即在不同年级未获聘的教师,可多次参加竞聘,但在每个年级的每次竞聘中只能填写一个志愿,否则无效)。根据竞聘结果由校长向获聘教师下发聘书,聘期一年。教师因选择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或对学校提供的工作岗位不满意,可以拒聘,拒聘教师需在《教师岗位竞聘意向书》相应位置签名后由学校报镇中心学校,或参加其他学校的岗位竞聘。
6、学校专门成立以全体领导成员及随机抽签的教师代表组成全员聘任工作委员会,其中领导5人,教师代表6人,总人数11人,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竞聘者是否获岗。
7、学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教师的具体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政治思想表现,学历,专业等情况,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决定每个岗位的获聘人员(聘任工作委员会成员需竞岗时,当事人在投票时需回避),当场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跨校聘任的教师,必须由教师写出书面申请,双方校长签字同意,报中心学校审批,校长才能下发聘书。
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副主任级担课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满工作量,主任担课不准低于学校拟定的满工作量的50%。 八、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学校按有关文件规定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报宛城区教体局批准后予以辞退。
1、因工作需要调整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2、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造成损失;损害单位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又不够刑事处分的。
6、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7、严重违背教师的职业道德,经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8、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
九、教职工要正确对待并支持校长做好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教职工在聘任工作中无理取闹、诬陷报复的,中心学校查证核实后报区教体局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归聘任工作委员会,有争议的问题以聘任工作委员会集体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