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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沂源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公告
根据沂源县教育体育事业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 2012年沂源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练)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聘中小学(特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为2007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期内(2010年、2011年毕业和2012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2007、2008、2009年毕业、具有沂源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07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沂源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学前(幼儿)教育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手语)专科毕业生。
(二)应聘竞技体校教练岗位的,须具有淄博市户籍、2007年及以后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取得过省级及
以上相应专业比赛(由省级及以上体育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前八名(个人或团体)。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由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实行现场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8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
00
2、报名地点:沂源县实验小学(沂源县城鲁山路25号)
3、报考专业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且符合招聘学科(专业)的学历要求。专科学历的只能报考小学段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任选报一个学段相应学科。考生须按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报考相应招聘学科(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不一致的,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若所学专业设立招聘学科的以所学专业为准报考,所学专业未设招聘学科的以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准报考;是非师范类毕业生的,以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为准报考),非英语专业考生不能报考英语类,报考学前教育专业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未设招聘学科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学科。报考普通初中、小学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半身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报名登记表》、《2012年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两表从沂源县教育信息网下载http://www.yiyuanedu.net/),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报考普通初中、小学语文学科但教师资格证不是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竞技体校教练岗位的还须提交运动
员资格证书、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需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由我市招募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其中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及选聘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加10分,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加6分。
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已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教练)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报名范围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学科(专业)计划比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需达到招考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学科(专业),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他招聘学科(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需达到招考人数的2倍及以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