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指导意见(试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9 16:59: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 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施工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工作,规范股份公司招标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企业施工的活动;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施工的活动。

第三条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活动。

第四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施工企业境内各类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股份公司、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及项目部劳务(专业)分包招标活动实行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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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级要成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负责招标日常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股份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专项工作的主责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指导二级公司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对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二级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制定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负责建设用于二级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招标平台;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三级公司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负责收集、汇总所属单位招标计划;组织制定责任范围内招标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及项目部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的有关工作;开展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执行上级有关招标工作的制度和规定,编制本项目的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计划并上报;参加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的劳务(专业)分包的招标并配合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组织项目部权限范围内的劳务(专业)分包的招标工作。

第十一条二级公司应建立供全公司招标使用的评标专家库;各级招标工作由相应的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组织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评标人员)成立评标小组,开展评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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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第三章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方式

第十二条招标范围是指对股份公司以及所属各级企业承揽到的施工项目,对公司以外单位进行劳务(专业)分包的内容。

第十三条 三级公司原则上负责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招标工作;项目部原则上负责组织劳务(专业)分包单项合同2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标工作;二级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本部组织招标的原则和规模标准。

第十四条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原则上自行招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根据实施主体法人单位的授权,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且具有独立承担招标任务的能力。

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确定分包方。

第十六条 公开招标,是指公司、项目部在公司招标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的招标活动。

第十七条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三家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书面投标邀请书而开展的招标活动。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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