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2/2 15:06: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必须持本人爆破证方可爆破。
二、在领取、运输、使用、清退爆破器材过程中必须同爆破安全员两人以上进行,单人不准爆破作业
三、在携带、加工、和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不准接触和靠近任何火源、电源。
四、携带和运输爆破器材、要使用专用背包(木箱),不准将爆破器材装到衣服口袋内。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不准混放。
五、搬运爆破器材、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挤压、摩擦、投掷、爆破器材。不准用铁器锯、剪、撞击雷管、导爆管。
六、领用的爆破器材必须在当班生产爆破消耗、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核准数量清退库,不准私藏和任意存放。不准将爆破器材转交他人携带和使用。
七 、要在爆破现场加工爆破器材、不准在库房内、办公室、压风室、宿舍以及有人工作和活动的场所加工爆破器材。 八、严禁摩托车、拖拉机搬运爆破器材。
九、爆破器材要及时使用,不准提前领取,临时在工作现场存放的爆破器材必须由专人看管。
十、雷雨天禁止露天爆破和运输携带爆破器材。
十一、不准穿化纤衣物和能发生静电感应的物品进行爆破作业。 十二、应使用木棍装炮,严禁用钢筋、钎子杆以及其他铁器装炮或撞击爆破器材。
十三、天井、竖井、采矿、掘进或潮湿作业现场爆破必须使用导爆管一次性点火,以确保安全。
十四、在处理盲炮、加工爆破器材、装炮和爆破作业现场、严禁
无关人员停留。
十五、露天使用导火线点炮不准超过10根,井下(地下)不得超过5根,导火线使用长度必须以保证人员点完炮后能到达安全地点来确定。
十六、普通导火线每米燃速为100秒,但点炮使用导火线不准超其燃速的三分之一。
十七、爆破工点炮前,必须听从爆破组长或爆破现场负责人指挥,没有听清指令和准确点炮信号不准擅自点炮。
十八、乘罐运输爆破器材时,只允许爆破工一人乘罐护送,雷管和炸药必须分两次运送,不准雷管和炸药同罐运输。
十九、点炮时应使用导火线点火,不准使用烟头、灯头点火。点炮前应用快刀将导火线切头5厘米,以保证点火安全。 二十、点炮前应使用信号线或有人计时,确保安全。
二十一、漏斗里或卡堵的井巷里爆破必须用炮杆进行,严禁钻漏斗里放炮,防止发生坍塌事故危险。
二十二、爆破现场出现的残炮或盲炮必须在响炮后二十分钟以后,排净炮烟的情况下方可处理。
二十三、严禁在未经冷却的炮窝内重复装药爆破,不准看回头炮,防止发生危险。
二十四、堵炮孔的填塞物不准掺夹石块。 二十五、在下列情况下不准点火放炮:
(一)、爆破危险范围人员和设备没有撤到安全位置; (二)、警戒措施没不布置好; (三)、没有负责人指挥爆破;
(四)、规定其它禁止爆破的区域或场所。 二十六、认真填写当日使用爆破器材的消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