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国标50763-2012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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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

Codes for accessibility design

GB 50763—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O 1 2 年 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35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63—2012,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7.3(3、5)、4.4.5、6.2.4(5)、6.2.7(4)、8.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3月30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分析了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建筑没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焦舰 孙蕾 刘杰 杨旻 刘思达 聂大华 段铁铮 朱胜跃 赵林 祝长康 汪原平 吕建强 褚波 郭景 易晓峰 廖远涛 王静奎 郭平 杨宏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周文麟 马国馨 顾放 张东旺 吴秋风 刘秋君 殷波 王奎宝 陈育军 张薇 胡正芳 王可瀛

1 总 则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本规范未涉及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类型或有无障碍需求的设计宜按本规范中相似类型的要求执行。农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宜按本规范执行。

1.0.3 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水运交通相关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1.0.4 城市无障碍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城市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 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 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 directional indicator

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的触觉和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 warning indicator

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无障碍出入口 accessible entrance

在坡度、宽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2.O.6 平坡出入口 ramp entrance

地面坡度不大于1:20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

2.0.7 轮椅回转空间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乘轮椅者旋转以改变方向而设置的空间。

2.0.8 轮椅坡道 wheelchair ramp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9 无障碍通道 accessible route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2.0.10 轮椅通道 wheelchair accessible path/lane 在检票口或结算口等处为方便乘轮椅者设置的通道。

2.O.11 无障碍楼梯 accessible stairway

在楼梯形式、宽度、踏步、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及视觉障碍者使用的楼梯。

2.0.12 无障碍电梯 wheelchair accessible elevator 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2.0.13 升降平台 wheelchair platform lift and stair lift 方便乘轮椅者进行垂直或斜向通行的设施,

2.0.14 安全抓杆 grab bar

在无障碍厕位、厕所、浴间内,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移动和支撑的一种设施。

2.0.15 无障碍厕位 water closet compartment for wheelchair us—ers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且方便行动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带隔间的厕位。

2.0.16 无障碍厕所individual washroom for wheelchair users 出入口、室内空间及地面材质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且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无性别厕所。

2.0.17 无障碍洗手盆 accessible wash basin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洗手盆。

2.0.18 无障碍小便器 accessible urinal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小便器。

2.0.19 无障碍盆浴间 accessible bathtub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盆浴间。

2.0.20 无障碍淋浴间 accessible shower stall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淋浴间。

2.0.21 浴间坐台 shower seat 洗浴时使用的固定坐台或活动坐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