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说明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16:24: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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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说明

此说明供参考,后续还要完善,请各为同仁给予补充修改,以利于工作。谢谢!

一、目的与意义

、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生态文明建设” 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等方面要求的具体工作。

、是贯彻落实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重要工作内容。

、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规定的具体行动。

、目的是提高用水效率,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节水减排,促进水资源保护,促进广西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广西。

二、创建标准说明 、创建范围

创建的范围仅限于公共机构,其他机构也鼓励创建。节水型企业按照国家工信部与水利部、全国节水办的要求开展。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评分标准制定

参照水利部、国管局下发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后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创建评分标准”。由于这项工作是首次开展,评分标准将在工作过程中修正。

、标准构成

评分标准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节水技术”,实质是节水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第二部分是“节水管理”,实际上是考核各单位开展创建节水型单位的组织管理、节水制度建设、宣传等措施方面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评分标准满分为分。比国家的标准增加了分,主要是考虑到广西属于南方地区,某些评分项目许多单位都没有,直接给满分或者不给分都不合理,因此增加了一部分评分内容,这部分内容值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总得分应当≥分,并且任一加“★”指标的得分不得为分。

、工作设想

认真对照标准,组织指导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基本的程序应是:各公共机构开展本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对照节水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节水器具改造,完善计量设施,通过水量平衡分析计算,查找漏水点,节水措施完成后,整理相关材料,向市一级提出初评申请,各市进行初评,认为达到标准要求的向自治区上报(上报材料:本市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情况、主要方法措施、取得的成

效与经验、推荐情况汇总说明等方面)。创建单位的申请材料一般应包括申请文件、创建节水型单位汇报材料(包括组织和宣传发动、节水措施、节水制度建设市级初审意见,应包含单位基本情况、各类(各下属单位、部门)用水情况、节水器具改造使用情况、计量网络情况、水平衡测试、自评分等方面的图表等基本内容)。

时间要求按下发的文件执行。 、标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