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重点笔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14:33: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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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宜设置门槛,从门扇开启至90°的门边处向外1.4米不设置踏步,疏散门应为推门式外开门。

222.高层建筑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米的防火挑檐。 223.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224.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个,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少于1个。

225.除托儿所、幼儿园、歌舞娱乐场所以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

226.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以及托儿所、幼儿园、歌舞娱乐场所以外,符合下表则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人数 一、二级 3 200 第2层和第3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三级 3 200 第2层和第3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 四级 2 200 第2层人数不超过15人

227.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歌舞娱乐场所以外,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设置一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228.除歌舞娱乐场所以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除地下室外,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范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229.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

230.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但是,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且任一套房的房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米时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另外,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且不大于54米,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米,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每个单元设置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同时,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多单元建筑,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米,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每个单元设置一座通向房顶的疏散楼梯,54米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的疏散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相连通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231.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1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232.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地下或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超过50㎡,且经常停留的人数不超过15人;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或防火分区的面积不超过100㎡;地下或半地下仓库或地下、半地下仓库的面积不超过100㎡。这么多的情况下,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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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民用建筑疏散门设置要求: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设置,并应符合相应疏散要求;公共建筑内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房间相邻的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

234.民用建筑中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下列条件符合可以设置一个疏散门:[4条]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型走道两侧的房间,对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米,或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疏散门净宽度不小于1.4米。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或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

235.对于一些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剧场、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为保证安全疏散,应控制通过每个安全出口的人数:即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部分,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236.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出口数目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

237.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第三节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

238.疏散走道的设置要求:走道应简捷,并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灯和诱导灯。在1.8米高度内不宜设置管道,门垛等突出物,走道中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尽量避免设置袋形走道。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符合要求。办公建筑的走道最小净宽度应满足走道长度≤40米,单面布局为1.3米,双面布局为1.5米;走道长度>40米,单面布局为1.5米,双面布局为1.8米。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239.避难走道的设置要求:走道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走道仅与1个防火分区相同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第四节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240.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以及合用前室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米。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楼梯间不应设置卷帘。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穿越甲乙丙液体管道,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楼梯间内不宜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不宜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其疏散楼梯可采用敞开楼梯或利用净宽度不小于0.9米,倾斜角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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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60°的金属梯。疏散用的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必须采用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0m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0mm。高度大于10米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米,且宜从距地面3米高处设置。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与地上部分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有明显标志。

241.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有墙和门与走道分隔,比敞开楼梯间安全。但因其只设有一道门,在火灾情况下人员进行疏散时难以保证不使烟气进入楼梯间,所以应对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制。 242.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具体如下: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设置歌舞娱乐场所的建筑,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以及6层以上的其他建筑。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米且不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不设置封闭楼梯间的情况] 243.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启的外窗排烟,当不能天然采光或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建筑设计中为方便通行,常把首层的楼梯间敞开在大厅中,此时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除楼梯间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以及管道井、电缆井的门窗检查口。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244.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或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应采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有两道防火门和防排烟设置,发生火灾时能作为安全疏散通道是指高层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

245.防烟楼梯间一种为带开敞阳台或凹廊的防烟楼梯间的特点是以阳台或凹廊作为前室,疏散人员须通过开敞的前室和两道防火门才能进入楼梯间内。一种是带前室的防烟楼梯间[1.利用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在平面布置时,设靠外墙的前室,并在外墙上设有开启面积不小于2㎡的窗户,平时可以是关闭状态,但发生火灾时窗户应全部开启。由走道进入前室和由前室进入楼梯间的门必须是乙级防火门,平时以及火灾时乙级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2.采用机械防烟的楼梯间。楼梯间位于建筑物的内部,为防止火灾时烟气侵入,采用机械加压方式进行防烟。加压方式有仅给楼梯间加压、分别对楼梯间和前室加压以及对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等不同方式。]。

246.防烟楼梯间在发生火灾时,能够保障所在楼层人员安全疏散,是高层和地下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在下列情况应设置防烟楼梯间。[1.一类高层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4.当地下3层以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米] 247.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①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烟设施,并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②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前室可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③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④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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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方向开启;⑤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以及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248.室外疏散楼梯的适用范围:①甲乙丙类厂房;②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丁戊类高层厂房;③辅助防烟楼梯。

249.室外疏散楼梯的构造要求: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米;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2、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3、楼梯和疏散出口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小时;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门开启时,不得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米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针对楼梯段。高度大于10米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米,且宜从距离地面3米的高处设置。 第五节避难层(间)

250.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251.避难层的面积指标: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的人数避难的要求,可按5人/㎡计算。

252.从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能大于50米[结合高云梯车的高度],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45米[结合普通人爬楼梯的体力消耗]。

253.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1.楼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小时;2.避难层在底部楼板上宜设置隔热层;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以及隔墙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且隔墙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5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在设计时应注意的是:各种设备、管道竖井应集中布置,分隔成间,既方便设备的维护管理,又可使避难层的面积完整。易燃,可燃液体或气管道、排烟管道应集中布置,应采用防火与避难去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255.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小时,照度不低于1.00lx。除避难间外,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256.避难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C类防火窗。

257.为了扑救超高层建筑以及避难层的火灾,在避难层应配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还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258.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病房楼,应在2层以及2层以上各楼层设置避难间。 259.避难间的使用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0㎡。

260.当电梯前室内有1部以及1部以上病床梯兼做消防电梯时可利用电梯前室作为避难间。 第六节逃生疏散辅助设施 261.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除单层、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很多部位[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以及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间。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藏工作的其他房间。

3.观众台,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4.建筑面积超过1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场所。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262.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4条规定[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2.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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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要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263.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1.公共建筑以及其他一些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以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2.很多建筑或场所[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264.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示;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自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离地面高度1.0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型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 265.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的共同要求:1.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的保护罩;2.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小时,对于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不应少于1小时,对于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小时。 第七章建筑电气防火 第一节电气线路防火

266.电线电缆导体材料的选择:1.固定敷设的供电线路宜选用铜芯线缆;2、重要电源,重要的操作回路以及二次回路、电动机的励磁回路等需要确保长期运行在连续可靠条件下的回路;移动设备的线路以及振动场所的线路;对铝芯有腐蚀的环境;高温环境,潮湿环境,爆炸以及火灾危险环境;爆炸以及火灾危险环境;工业以及市政工程等场所不应选用铝芯电缆;3.非熟练人员容易接触的线路;线芯截面积为6㎡以及以下的线缆不宜选用铝芯线缆。4.对铜有腐蚀面对铝腐蚀相对较轻的环境,氨压缩机房等场所应选用铝芯电缆。 267.普通电线电缆的选用原则:1.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的适用温度范围为-15℃-60℃,适用场所的环境温度超出该范围时,应采用特种聚氯乙烯电缆;普通聚氯乙烯电线电缆在燃烧时会散发有毒烟气。不适用于地下客运设施、地下商业区、高层建筑和重要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场所。2.交联聚氯乙烯电线电缆不具备阻燃性能,但燃烧时不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烟气,适用于有“清洁”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3.橡胶电线电缆的弯曲性能较好,能够在严寒气候下敷设,适用于水平高差大和垂直敷设的场所;橡胶电线电缆适用于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

268.阻燃电线电缆的性能主要用氧指数和发烟性两个指标来评定,由于空气中氧气占21%,因此氧指数超过21%的材料在空气中会自熄,材料的氧指数越高,则阻燃性能越好。 269.阻燃电缆按照燃烧时的烟气特性可分为一般阻燃电缆,低烟低卤阻燃电缆和无卤阻燃电缆3大类。

270.直埋地电缆,至买入建筑孔洞或砌体的电缆以及穿管敷设的电线电缆,可选用普通型电线电缆。敷设在有盖槽盒、有盖板的电缆沟中的电缆,若已采取封堵、阻水、隔离等防止延燃的措施,可以降低一级阻燃要求。

271.耐火电线电缆重要使用与在火灾时仍需要保持正常运行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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