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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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

设示范县绩效考评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内农牧科发[2010]122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10.05.20 【实施日期】2010.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绩效考评工作情况

的通报

(内农牧科发[2010]122号)

各有关盟市农牧业局:

4月21日至5月11日,按照农业部农科(推广)函[2010]82号文件精神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科教处牵头、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配合,有关盟市农牧业局科教科科长参加的自治区考核督察组,在各示范旗县绩效考评自评的基础上,对全区25个示范旗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运行情况 1 / 3

按照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农牧业厅

的相关文件要求,全区25个示范旗县区均组成了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按要求制定完善了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大部分旗县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资金管理较为规范。按照统一要求制作了示范户和示范基地标牌,印发了《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手册》,组织召开了示范县建设启动部署动员宣传大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展情况

多数示范旗县均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理顺完善管理体制和旗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能,加强了旗县农牧业主管部门对乡镇农技站的业务指导作用。部分旗县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经费投入有所增加,提出了改善旗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试验示范条件建设的计划。初步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农技推广责任制,人员聘任制度和绩效考评分配制度。在建立多元化推广服务机制和创新推广服务方式方法方面,各示范旗县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有了良好的开端。

(三)示范户培育和农技人员培训及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情况

各示范旗县均能做到积极筛选科技示范户,并进行了公示。制定了分户指导方案,填写了《示范户手册》,利用去冬今春对科技示范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物化补贴也基本到位。制定了农技人员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对技术指导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并按照项目要求积极选派专家和技术指导员参加了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的异地脱产普通及高级专业培训班。在示范基地建设方面,均按照当地的主导产业布局,组织认定了示范基地,制定了新品种和新技术展示计划,明确了基地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档案资料较为齐全规范。各项目旗县都明确了当地的主导品种的主推技术,制定了相应的推广计划和方案。 二、取得初步成效 2 / 3

多数示范旗县对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认真研究基层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的深刻内涵,查找提出多年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 (一)理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举措

阿荣旗利用示范县项目实施的契机,理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旗政府出台文件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事管理权和业务管理权归属农牧业局统一管理,实现人员业务垂直管理。2010年,旗农牧业局利用这一政策,及时调整充实了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都增加了1名领导职数。旗农牧业局县增加18名编制,增加工作经费45万元,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得到加强。 喀喇沁旗在2006年全国基层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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