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复习参考题(一)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0:08: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

A.①②③ B.①②③④⑤⑥ C.④⑤⑥ D.①③⑤

8、在校伤害事故中,可以根据以下哪些依据判定学校存在过错的是:( C )

①教育教学手段或技术手段使用不当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②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③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④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度加重

A.① B.② C.①②③④ D.③④

5、下列哪些校园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时可以免除学校责任( D )

①洪水、海啸、地震②学生自杀、自伤③学生本人或学生之间偶发的意外行为④学生突发疾病

B、①② B、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10、下列校园事故中属于学生个人责任的是( D )

①高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告知学校②王某和李某放学后在回家路上玩耍,王某不慎将李某眼睛弄伤

③张某和于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中小学建筑规定

④张某和王某在课上打闹,王某不慎将张某推倒造成李某胳膊骨折 A、①②③④ B、④ C、②③ D、①② 三、简答题

1、简述政府对构建安全校园环境的责任。

第一,政府应依法保证对国家举办学校的安全经费投入,为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和办学条件,并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和其他基础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对确认为危房或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责成相关

责任部门或民办学校举办者限期解决。

第十一、政府应该贯彻好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进行宣传教育,制定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和规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二、指导和督促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协调各部门对学校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校园伤害事故。

2、校园伤害事故中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的认定包括哪几个方面? ⑴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该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⑵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生、教师已经予以有效的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⑶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危险性或传染性疾病,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知道而未告知学校,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⑷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或情绪异常等与其人身安全有关的信息,其监护人知道或已经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⑸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其他过错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⑹学生自杀、自伤或自残的。

3、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学生及其监护人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各自应该承担何种职责?

第一、政府未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不尽管理职责或疏于管理,结果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学校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

不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员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教师由于不尽职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后果的,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伤害事故负有责任,学校应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监护人实施违法行为,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学校、教师的合法利益,学校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4、在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的解决中,对于学校而言,判定其是否存在过错的依据主要有哪几点?

①是否因为教育教学手段或技术手段使用不当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②是否因为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③是否因为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④是否因为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度加重 四、论述题

1、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如何正确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

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和诉讼

协商是解决各类问题及其纠纷最常见的方法,不受时间、地域、程度的限制,当事双方通过直接交涉,消除隔阂和误会,增进相互谅解和信任,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社会一般习俗的情况下,达成的解决办法是可行和有

效的。用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快捷、简便,有助于解决方案的实现。协商与民事诉讼相比,成本低,对于只涉及民事责任的伤害事故纠纷,当事人各方首先应该选择协商解决。

调解作为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对于及时、快捷地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增强团结,维护校内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的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在调解实践中第三人一般是教育行政机关、当地司法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这些组织和个人,通过对当事人双方的协调和周旋,促使受伤学生和家长与学校达成协议。

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调解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2、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俞某称:被告中心小学对运动会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原告受伤,明显具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因此,要求学校赔偿损害。被告中心小学辨称:原告头部在运动会期间被铅球掷伤是事实,愿意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但俞某违规进入铅球落地区域,李某擅自投掷铅球,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李某辨称:原告头部被其投掷的铅球所伤是事实,但其是参加学校组织运动会的运动员,经老师同意后投球,且球未掷出投掷区域,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学校付赔偿之责。

根据你对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的了解,你认为这起事故中各方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见第一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