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7 17:17: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一、是非题 (对的划“+”,错的划“—”)

一般难度

( )1.技术代表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应负责各种竞赛抽签。

( )2.在国际﹑国内大型的田径比赛400米比赛结束时,技术官员在成绩单上签字。 ( )3.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在径赛裁判长领导下工作。

( )4.如果运动员均未达到事先制定的标准或达标人数少于规定需要的人数,应根据运动员在及格赛中的成绩,补齐进入决赛的人数。 ( )5.田赛及格赛后,决赛前3次比赛顺序应与及格赛相同。

( )6.及格赛的成绩不能成为决赛成绩,但创纪录可以承认。

( )7.径赛最后一圈时,应以信号通知领先的运动员,通常以铃声作为信号。

( )8. 参加马拉松比赛,可以男、女混合编组。

( )9.运动员离开设在跑道内侧的比赛场地到跑道外侧与场外人员说话,应视为接受帮助。

( )10. 在竞走比赛中,同一裁判员对某一运动员不同性质的技术犯规,可分别给予一次警告。

( )11 .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杆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

( )12 .在撑杆跳高比赛中,某运动员已起跳离地、且撑杆已过横杆之间的垂直面,裁判员允许运动员重新试跳。

( )13 .撑杆跳高比赛中时,运动员可要求前后移动跳高立柱,向落地区移动距离不得超过40厘米,向助跑方向移动距离不得超过80厘米。 ( )14. 马拉松比赛中,某运动员的成绩为2:09:34.50,应记为2:09:35。

( )15. 跳高比赛时,运动员起跳后,身体任何部分接触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地面或落地区,然后运动员试图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开始进行试跳,应判该次试跳失败。

( )16.4×100米接力赛跑接棒运动员可从接力区后10米的预跑线以内起跑,并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