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1:09: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1)回答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计算李某经营招待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回答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及具体规定。
(4)按次序写出转租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5)计算乙培训机构每月应预扣预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汇算清缴时计入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额。
【答案及解析】
(1)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理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32000×3=96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96000元,所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2)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本题中有综合所得。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5000+4000×11-20000=109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09000×20%-10500=11300(元)。
(3)李某转租住房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具体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能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的支付凭据的,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
(4)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扣除税费按次序如下。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等。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①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乙培训机构每月应预扣预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6000×4×(1-20%)×20%=3840(元)。
②汇算清缴时计入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收入额=6000×4×(1-20%)×9=17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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