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19:58: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山东比特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员工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

2009年启动的工作总结,已经成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管理工具、独特的管理文化,对个人工作能力的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正因为日总结、周总结、月总结的铺垫,使得我们顺利开展了计划管理,并取得了不错成效,然而对总结的重视,忽视了计划的制定,这不符合聚焦重点管理的要求。

总结是对已完成事项的回顾、分析,而计划更多的体现了对工作的超前思考、主动思考,每个人的工作都是一个小地盘,都需要统揽全局、排兵布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工作的全盘梳理,是对自己工作目标的设定和落实,梳理好了,既能避免着急忙慌,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达到相互沟通、合理配置资源的效果,做到既主导重点、有的放矢,又统筹兼顾、不偏不倚,否则就会发现手忙脚乱、疲于应对的局面。

因此,为了提高工作计划的规范性、系统性,进一步提升大家主动思考、超前思考的能力,让工作计划围绕着“聚焦重点”发挥作用,让“紧盯、快速回报”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办法督导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除制造部一线操作工人之外的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三、职责

1、总裁办负责《员工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2、各分管领导、部门主管负责所分管部门主管、部门人员月计划/周计划的质量和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与考核。具体要求:

1)总裁负责审定副总裁、总会计师、质量工程师、总工程师的月计划和周计划,并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2)各分管领导负责审定所分管部门主管的月计划和周计划,并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3)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负责审定直管下属的月计划和周计划,并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其中:

国内业务总公司、国际业务总公司、技术中心、制造部,因管理层级比较多,由主管负责审定副职的月度工作计划和周计划,副职及其他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按照部门分工负责审定所分管人员的月计划和周计划,并对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四、工作计划的内容构成及填写要求

公司针对各个层级人员的工作计划分别统一设置工作计划模板(附后),所有人员的月计划/周计划按照统一标准填写。

1、本职内可量化的指标部分:

凡具有公司要求的量化指标的部门主管、业务负责人员,必须将各项指标的实施情况作为重要的月工作计划,须包含以下内容:

1)指标名称;

2)预期目标(指标值); 3)本指标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4)实际完成情况; 5)改进/提升措施。

2、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部分:

1)周计划中每项工作计划须注明类别,区分业务工作、管理工作、协作工作、团队建设、发展工作,大致定义如下:

业务工作:指部门职能范围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管理工作:指本部门内部的规范管理工作。 协作工作:指为协助他人的工作。

团队建设:指团队的管理。如培训、素养提高、凝聚力提升方面。 发展工作:指部门或个人在职责范围内深度开展的工作,或与职能相关的其他工作。

2)月/周工作计划中每一项工作任务预期要达到的目标或效果,要求必须做到可以量化,不能仅写出该项工作完成的意义,需要有具体计划和达到的完成程度,具有可衡量、可评判的指标。

3)月/周工作计划中只能填写重要的非常规性工作和关键工作,日常工作一律不得填写。非常规性工作较少的部门,可确定几项本月/周关键工作填写,严禁将日常工作全部列入计划。

4)月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时间必须按照“上旬、中旬、下旬”填写。凡是需要跨月完成的必须写明本月完成部分的进度与结果,注明要跨几个月,使工作具有连续性。

5)周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时间要明确到每天,具体为周一至周日。凡是需跨周完成的必须写明本周完成部分的进度与结果,注明要跨几个周,使工作具有连续性。

6)本月/周的工作计划原则上是必须完成的内容,上月/周及以前未完成的计划必须在本月/周计划中体现。

3、每月/周提报工作计划时,首先进行上月/周工作计划执行的自查,对照上月/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填写“月/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表”,除各项重点工作的自查总结部分,最后的当月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