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36: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办函〔X〕220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府办函〔X〕157号)要求,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和范围

(一)行动目标。全面摸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集中解决拖欠问题。深入推进农民工欠薪治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有效防范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范围。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覆盖整治,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对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成立农民工工资临时接访处置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X

办公室设在X广场管理房,实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站式”办公,集中接待处置农民工上访投诉。

三、工作任务安排

(一)组织宣传动员,扩大社会效应。(X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部门在各自辖区、行业内分头行动,要深入企业和建筑工地通过悬挂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标语和组织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的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增强企业守法和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X年1月1日至X年1月15日)各乡镇、部门要在保证全覆盖的基础上,以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力度,做到辖区和所管行业内的企业和项目一个不漏。要准确摸清底数,切实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分离,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要及时预警,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各乡镇、项目主管部门务必要在X年1月15日前将辖区内和行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排查情况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附X县X年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排查统计表)

(三)重拳出击整治,依法打击欠薪。(X年1月15日至X年2月10日)。各乡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要形成“一把手”主抓,专班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重点

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在专项整治中,一经发现企业或项目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受理和处置,尤其涉及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资应在工程款划拨时优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发现拖欠工资企业或项目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的案件要及时移送人社、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统筹协调。

人社部门要统筹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等方面的管理,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务必在X年1月30日前优先划拨各工程项目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教科体、X新区、工业园等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领域欠薪案件,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二)逗硬问责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妥善化解拖欠工资问题,确保不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到市、省和进京越级上访、不发生极端事件。在X年2月1日后一旦发生政府性投资项目存在拖欠工资,县委政府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