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22:16: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若干

问题的意见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湘发[2004]1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 【发布日期】2004.09.13 【实施日期】2004.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湘发[2004]17号 2004年9月13日)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迫切要求。为更快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增长、财政和城乡居 1 / 3

民增收,大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开放型经

济、劳务经济和特色经济,实现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目标任务。在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县域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到2010年,全省县(市)平均GDP由2003年的31.3亿元增加到60亿元以上,县域生产总值实现翻一番,GDP过100亿元的县(市)由2003年的2个增加到20个左右;县(市)平均财政总收入由2003年的1.68亿元增加到4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县(市)达到80%以上,其中过3亿元的占1/3;县域城镇化率由2003年的22.7%提高到35%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03年的7674.2元增加到11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2532.9元增加到3900元。

3.基本原则。坚持“五个统筹”,促进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坚持市场导向,立足改革创新,大力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发达县率先发展、中等县跨越发展、欠发达县加快发展的格局。 二、突出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4.大力推进工业发展。以新型工业化为目标,立足各地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产业集群,大力提高工业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使工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以先进制造业、资源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主攻方向,依托本地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以工业项目为切入点,坚持以项目开发促发展,以项目集聚生产要素,推动资产重组,促进投资增长,带动县域工业发展。把骨干企业培育壮大、中小企业发展和县(市)财源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县域工业的质量和效益。 2 / 3

5.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用现代工业理念抓农业,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建设一批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产业整体开发功能,逐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标准化加工、企业化管理格局。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广泛推广“农村科技合作社”网络模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

6.强化城镇聚集功能。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县城,不断提升县城综合功能。坚持城镇建设、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向县城和重点中心镇集中,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和集聚,加速城镇化进程,完善城镇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重点发展中心镇,逐步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重点、村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要素集聚、资源集约的“洼地”效应,结合城镇建设,规范和集中办好工业园区。 7.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按照党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