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0:34: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三一文库(www.31doc.com)/常用公文/通知公告
〔XX县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实现有效监管,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XX〕21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湖政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为载体,加强安全执法队伍和网络建设为基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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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分线、分级、分片、分类”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实现分线管理;不断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和县、重点乡镇二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实行分级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各乡镇、有关单位按照片区,落实机构和专人,实行分片管理;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和系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行业进行分类,针对各行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实行分类监管。 (二)管理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分有合、不留死角”的总体原则,构建三级管理网络,二级执法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
1.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湖政办发〔20XX〕36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置必要的装备,落实必须的经费。5月底前建立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并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
2.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站,务必在6月20号前完成机构组建和人员到位。重点乡镇配备3名专职安全监管员,一般乡镇配备2名专职安全监管员,人员可以在乡镇、开发区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中择优调剂。
3.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乡镇(递铺镇、梅溪镇、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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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建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每个乡镇配备监察人员3—5人,人员在事业单位中择优调剂,中队长由县局执法大队下派。中队隶属所在乡镇管理,业务上接受县安监局指导。 4.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由村(居)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与食品安全员合一的公共安全员。
5.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全面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6.积极引导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引导行业协会发挥安全生产的自律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人才、技术、网络等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全行业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订行业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逐步形成行业内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机制。各行业协会根据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工作职能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理顺工作关系。
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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