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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22:25: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

情况督查的通报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物督发【2011】17号)、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文物保【2011】143号)和阜阳市文广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阜文广新【2011】113号)精神,做好我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公布文保单位的三普文物点的管理保护工作,我所于12月13日至16日对全市8各县市区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督查了解,各县市区都能积极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开创性的开展工作,使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工作总体有了很大起色。

1、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文物保护:阜阳市文管所于11月中旬完成了文峰塔护栏的更新工程,确保了塔基及游人安全;界首市完善文物保护网络。构筑了市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在18个乡镇地聘请了52名文物保护员,并颁发聘用证书,目前全市各乡镇已有文物保护员50多名,初步形成了以文物管理所为中心的辐射全市范围的文物保护网。太和县、阜南县、临泉县和

颍东区相继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申报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泉的九槐遗址、费子街遗址,颍州的义仓、潘家大院、颍州卫及古城墙,界首市大黄庙古建筑、王庄遗址,阜南的台角寺遗址,颍东口孜清真寺,颍泉区会老堂和市区刘公祠、城隍庙和奎星楼等14处申报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消防安全:颍上县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对2处省保单位及县城内3处县级保护单位进行了排查,耐心向周围群众宣传相关文物保护知识,以书面形式规劝他们拆除在文保单位周边乱建的简易房屋,消除文物安全隐患。界首市博物馆购置四套消防器材。

二、存在问题。

1、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损毁严重,如不及时抢修,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像太和胡氏宗祠、临泉县衙旧址、颍上文庙大成殿及尤家花园宅院等都亟待维修。

2、消防隐患严重:消防设施缺乏,一些古建筑有的还未配置消防设备。一些居民住户在保护范围内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

3、监管力度不到位: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人未按照文物修复原则进行文物修复,在保护范围内私自建设,破坏的文物的整体环境风貌和文物安全。反应出一些文物部门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三、意见和建议:

1、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立即对一些濒危古建筑拿出保护方案,提请当地政府进行抢救性维修,省保单位可以向省文物局申请配套维修资金。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制定消防预案。文物部门要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定期对辖区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联合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整改落实。

3、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各地要加快完善四有工作,务必做好每处文物保护单位都得到确实保护。

4、各县市区要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有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阜阳市文物管理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