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美政党规章制度地比较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18:57: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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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美政党制度的比较

摘要:当代英法美两政党制度在生成与演变、意识形态、阶级基础和政治纲领、法律地位、运作方式和模式、政党制和两大党关系等方面存在着相同点和显著差异。本文将通过历史渊源、组织纪律、产生背景、宪政模式、原作原则、政党生态等纬度来对英法美的政党制度做一个比较分析,试图了解不同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相应政党制度产生的必然性,并对三个国家的政治生态做一个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意识形态 政党制度 两党制

政党制度是指在现代国家中,政党有组织地参与国家管理的制度,它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党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套管理体系。从社会学角度说,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非预向性的历史过程。作为一种运作机制,政党制度一旦形成便有着相对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它构成了社会各阶级、阶层、集团及个人在政治斗争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一种人际关系体系。

一、相同点

1、政党制度类型

三个国家均属于竞争性政党制度。多元竞争,政党政府必须经由充分的竞争性选举产生,必须兼具合法性、正当性。主权在民、责任政治,政党必须体现民意;政党,无论在朝还是在野,都是社团,都是汇聚民意和执行民众意志的工具。严格规范,高度约束政党政府自致性倾向;政党不可以直接将自身的权力考虑凌驾于公众之上,不可以有利益上的自致性;经验主导,意识形态实用化;意识形态服务于公共政策、社会政策,政党竞争的焦点极少专注于意识形态问题。

2、政党性质

三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都体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

3、权力运行趋势

三国权力机关的变化趋势相近,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行政权力加强的趋势。

4、两党制与多党制

其中美国和英国都属于两党制,其相同点主要有以下:两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长期居于统治地位,都具有单独执政的实力,其他政党无法与之竞争;两大政党势均力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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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执掌政权的权利和机会,两党轮流执政,虽有台上台下之分,却无主从之别;两大政党通常是一党在朝,一党在野,彼此互相攻击,互相挑剔,处于对峙状态,但彼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却是建立在不危及现存政治制度的基础上的;定期的议会和总统(首相)选举为两大政党和平接管政权提供了合法的机会。

而法国由于长期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的更替,为多党制,两党主导的两极化的多党制,往往是多党联合组成多党联合政府。“左右共治”是其独特的现象。

二、不同点

1、形成历史

英国的两党制形成于选民人数的大量增加,需要一种手段来动员广大选民;独立战争后出现的政治派别活动的背景下。1679年前后,议会内部围绕国王查理二世的弟弟詹姆士(天主教徒)是否应该继承王位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形成两大政治派别。1679年5月,反对詹姆士继承王位的议员提出《排斥法案》,两派争执不下,查理二世解散议会,议会避会期间,形成了辉格党和托利党的称呼。1685年2月,查理二世去世,詹姆士继承王位,其扶植天主教做法引起两党的恐惧与不满。1688年,两党联合起来发动“光荣革命”,推翻了詹姆士二世的统治。1688年——1759年,辉格党是实际上的执政党。1760年——19世纪30年代,乔治三世继位后的托利党开始成为执政党。19世纪30年代后,工业革命基本完成后,辉格党逐渐形成代表工业资产阶级利益的改革势力,政治上标榜自由主义的统治。1839年改名为自由党。托利党于1833年改名为保守党。英国政党制度的发展体现了一种渐进性和积累式的方式,很少是人们有意识的安排。体现了英国人天然的“守旧”思想。此外,英国政党制度的生成与发展与议会有着割不断的关联,始终在议会内阁制的框架中运作。 而法国的多党制则起源与其独特的国家发展历史:法国政治长期动荡不稳定,社会思潮崇尚自由分散,因此存在多种政党。法国大革命时期、第二共和国时期、第三共和国前期的政治派别与团体的发展,法国现代政党就是对它们的奇特的继承。尤其在法国大革命时,涌现出的政治团体是政党发展的最初雏形。政党发展与议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现代意义的议会在法国的派系斗争中得到重生,而随着议会制度的形成,这些具有不同利益需要的派系才渐渐形成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党。现代意义上的政党于第三共和国时期出现,最早建立的政党是1879年10月建立的“法国工人党”。 第四共和国时期,政府由多个党派等交替联合组建,政府和总统权力受到很多限制,而政见不同的政党联盟极易分裂,因此政府更替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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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共和国时期,政党制度逐渐向着温和多党制方向发展。到80年代,已完全发展成温和多党制。

美国主要由于资本主义、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以及历史传统沿革。在建国初期在批准1787年宪法过程中,以汉弥尔顿为首的一派与杰斐逊为代表的一派在设立国家银行、国家权力的集中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汉弥尔顿以支持联邦宪法自居,自称“联邦党人”,杰斐逊等一派为“反联邦党人”。两派在国会内外进行活动,逐步由国会内部两个政治派别发展为两个全国性的政党。反联邦党人在1792年开始组成“民主共和党”,联邦党人在1795年成立联邦党。到19世纪,随着选民人数的大量增加,为动员广大选民,政党应运而生。到19世纪30年代,政党已经牢牢植根于美国政治生活中。19世纪50年代美国两党制确立。美国的开国元勋们认为政党是私利而结成的“派系”,会危害共和国,反对政党存在。后来在拟订《联邦条例》和制宪会议中,才产生了联邦党和反联邦党两大政党派别,其政党的产生和政党制度的发展体现了创新性和人们有意识的安排。

2、政党所属政体

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英国国王是国家元首。从宪法规定上看,英王独揽大权。实际上是英王的一切活动要服从内容的安排。

法国实行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政治体制,总统权力小于美国总统,但又不同于英国国王的虚君制。

美国是民主共和制国家,实行的是总统制。总统是国家元首,掌握国家大权。两大政党的主要活动表现在总统选举上。

3、与国家政权结合形式

英国是两党制与议会制相结合,使得在野党反对执政党与反对政府形成一致。政党与议会的关系十分密切,议会中多数席位党。英国实行内阁制,由多数党领袖组阁,执政党完全掌握政府行政并基本上操控下院的立法活动。少数党组织影子内阁进行监督。在议会制条件下,政党对议员们的控制比较严密,议员投票必须服从党的意志。因此在野党在反对执政党时实际上就是反对议会,某种程度上就是反对议会,反对政府。

法国现行的体制为议会和总统的二元权力结构。因而在实践中很容易出现两个政党或政党联盟同时上台执政的情况。国民会议内部基本由四大政党和左、右两翼左右局势,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总统和总理 “双首长制”的左、右共治局面。法国总统地位至高无上,是国家元首兼军队统帅,地位在政府和议会之上。总统由选民选出,只对选民负责。法国政府不由议会产生,总理由总统任命,和总统一起行使行政权,但议会对政府行使监督智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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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必须向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弹劾总理。政府由议会多数党派联合组建。总理与总统分享行政权力。

美国的两党制与总统制相结合,总统独揽行政大权不向国会负责而向宪法和选民负责,不需要国会大多数的支持,使非执政党与政府处于对立的状态,不便对政府进行监督。

4、内阁制度

英国是内阁制。它的中央行政机关就是内阁,行政首脑首相由议会提名和通过,其内阁成员则由首相提名,议会通过而由国王任命。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内阁都是由多数党组织,首相一般是由多数党领袖担任。议会和内阁彼此制约。尽管议会是定期直接选举,但内阁任期没有限制。议会随时对内阁有人事否决权--既通过内阁不信任案罢免内阁。反之首相为避免不信任案也有权解散议会,要求提前大选。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是国会议员。

现代法国是内阁制和总统制的混合政体。人民选举议会,同时选举总统,然后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推举总理,组织政府,总统和总理共同为法国最高领导人。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的行政首脑。但法国总统又需要提名总理做为其行政上的首要助手。这项任命必须由议会通过认可,本意为制约总统的行政权力。结果一但议会被反对党掌握,反对党就可以“胁迫”总统去任命自己的总理而架空总统。总统不一定能拥有对内阁人事的主导权,总统与议会的权限不稳定。二战以来法国多数时间是总统主导,近十余年附合欧洲政治潮流,逐渐走向议会主导的内阁制。

美国是标准的总统制国家。美国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行政首脑。总统制下总统代表的政党是执政党,而议会中的多数党却可以是在野党。相反内阁制下议会中的多数党却总是执政党。美国政府最高决策机关为总统内阁。总统内阁由总统根据施政事实上的需要而设立。内阁成员由处理具体的国家及国际事务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官员组成。从法律上说,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

5、政党与宪政模式的关系

英国主要是熔权制,即以权力熔合为特点的政党与宪政关系模式 “熔权制”国家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紧密联系在一起,任何一方都不能在舍弃对方的前提下发挥作用。行政主体与立法主体互相依存,互相交叉;在立法上,议会作用的发挥会受到内阁的影响。英国宪政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竞选产生议会,由议会组成了内阁,同时由内阁产生首相。在这种模式下,立法权是基础,国家行政权来源于立法权,并且向立法权负责。立法权行使的过程中,熔合表现为行政主体与立法主体的相互依存、相互交叉。另一方面,立法职权上的熔合使议会作用的发挥受到内阁的影响,但议会对内阁也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在英国,政党与政府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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