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2019年精选文档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12:37: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小企业对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出现一些变化,为便于学习与交流,下面就《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固定资产的有关会计处理发生的变化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固定资产确认与计量的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确认

1、《小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对固定资产的界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描述为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定义中取消了对价格的限制。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2、《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与生物资产相关的3个一级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将这类资产单独确认,不计入固定资产的范围。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称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资产按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计量的具体规定如下。

1、购进生产型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新税法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生产型固定资产时,其发生的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企业外购的小汽车、游艇等消费型固定资产,其发生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另外,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1】某小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小汽车一辆,价款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款项均已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210600 贷:银行存款 210600

【例2】某小企业购入生产用的机器设备一台,价款75000元,增值税12750元,运输费、装卸费750元,款项均已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757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750 贷:银行存款 88500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关于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另外规定,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是通过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处理,该科目下设明细科目:“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会计期末,当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后,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