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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基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培养基的申购、配制、培养基质量控制、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 2 依据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中国药典》2015年版 四部。 3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检验用的所有培养基。 4 职责
4.1 化验室负责人: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2 化验室检验员:按照本规程实施。 5 工具 5.1 定义 培养基 干粉培养基 系指用人工方法将多种物质按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需要配制成的一种混合营养物,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等。 指以干粉形式存在的培养基。 6 内容
6.1 培养基的购买 6.1.1
培养基管理员每月清点干粉培养基的库存量,及时申请购买培养基,以保证实验的
正常进行。 6.1.2
新购进的干粉培养基由培养基管理员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培养基质量检验报告书、
数量,批号、厂家、有效期、包装情况(应包装完整、容器密闭)。若发现包装不完整、不密闭、培养基受潮或物理性状发生了明显改变等应拒绝接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培养基接收记录》,在培养基外部加贴《干粉培养基标签》,填写内容为:名称、接收日期、批号、有效期至、储存条件。若干粉培养基瓶身上已标注以上信息,则不用加贴《干粉培养基标签》。
6.2 培养基的使用 6.2.1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新购进的每批培养基均应进行适用性检查。随机抽取相同批号的干粉培养基1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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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要求配制后,进行适用性检查。
6.2.1.1 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可在供试品检查前或与供试品检查同时进行。
6.2.1.2 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应填写,《计数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和《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 6.2.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6.2.1.3.1 所用菌种及培养条件见下表 培养基 菌种 金黄色葡萄球菌 铜绿假单胞菌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 枯草芽孢杆菌 白色念珠菌 黑曲霉 白色念珠菌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黑曲霉 铜绿假单胞菌 R2A琼脂培养基 枯草芽孢杆菌 20℃~25℃ 72小时 30℃~35℃ 72小时 30℃~35℃ 48小时 培养条件 30℃~35℃ 48小时 6.2.1.3.2 试验菌接种量为50~100cfu,,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培
养,计数。 6.2.1.3.3
判断标准
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且菌落形态大小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形态一致,则可判培养基的适用性符合规定。反之适用性检查不合格,不能使用。 6.2.1.4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用于不同检验的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检查、抑制能力检查和指示特性检查所用菌种及培养条件见下表。
控制菌检查 培养基 肠道菌增菌液体培养基 耐胆盐革兰阴性菌 紫红胆盐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大肠埃希菌 麦康凯液体培养基 特征 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能力+指示特性 促生长能力 试验菌株 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 大肠埃希菌 第 3 页 共 6 页
麦康凯琼脂培养基 RV沙门菌增菌液体培养基 沙门菌 木糖赖氨酸脱氧胆酸盐琼脂培养基 三糖铁琼脂培养基 铜绿假单胞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甘露醇氯化钠琼脂培养基 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 白色念珠菌 念珠菌显色培养基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铵琼脂培养基 抑制能力 促生长能力+指示特性 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能力+指示特性 指示能力 促生长能力 抑制能力 促生长能力+指示特性 抑制能力 促生长能力 促生长能力+指示特性 促生长能力+指示能力 抑制能力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 铜绿假单胞菌 大肠埃希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大肠埃希菌 白色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 大肠埃希菌 6.2.1.4.1 促生长能力检查
6.2.1.4.1.1 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大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与对照培养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6.2.1.4.1.2 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大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生长的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 6.2.1.4.2
指示特性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大于规定的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上试验菌生长的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6.2.1.4.3
抑制能力检查
接种不少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小于规定的最长培养时间下培养,试验菌株应不得生长。 6.2.1.5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适用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