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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安分局等六部门的关于切实加强本区农夹居地区、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

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徐府办发[2006]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宝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6.03.07 【实施日期】2006.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安分局等六部门的关于切实加强本区农夹居地

区、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6〕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区公安分局、区经济委员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区城市规划管理局等六个部门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本区农夹居地区、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 / 4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七日

关于切实加强本区农夹居地区、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当前,本区“农夹居”地区、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防安全工作已成为制约本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和难点。随着徐汇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加强上述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已是重中之重。

近一段时期以来,区域内“农夹居”、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等场所已连续发生了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如:2006年2月10日,田林街道上海强生客车配件厂闲置厂房,用彩钢板搭建临时外来人员宿舍,由于使用电加热器不当引起火灾,烧毁彩钢板临时宿舍240平方米,造成13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2006年1月4日,上海鹭鹭食品厂租用龙华飞机制造厂闲置厂房作食品仓库,由于配电箱电路故障而引起火灾,致使仓库内价值三百多万元食品受损,直接经济损失79万余元。

同时发生在“农夹居”地区和废旧物资交投站的火灾也居高不下,如:2003年10月22日,田林街道林家弄内的“农夹居”场所由于使用液化气不当而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2004年5月28日,田林街道周沈巷“农夹居”场所由于违章灌装液化气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2005年12月27日,漕河泾街道陈家宅75号“农夹居”场所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陈家宅71号全部烧毁,73、75号部分烧毁,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2005年5月13日,龙漕路废旧物资交投站由于工人违章动用明火引起火灾,虽然经济损失不大,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很大。 2 / 4

上述几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了“农夹居”、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等场

所存在相当大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消除,势必影响区域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当前“农夹居”、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等场所主要火灾隐患如下: 一、农夹居地区

(一)违章搭建严重,消防通道水源缺乏。由于城市建设、历史遗留等问题,目前,许多城郊结合部地区的“农夹居”场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在一切可利用的空地上违章搭建了许多所谓的“临时”建筑。这部分违章建筑,占用消防通道现象严重,致使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车难以进入,且消防水源往往在三、四百米以外的地方,极大地影响了消防灭火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燃烧面积大、群死群伤等不良社会后果。

(二)务工人员集居,电气线路敷设凌乱。“农夹居”地区,往往是私房出租集中的场所,集聚了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这部分人消防安全意识差,房间内照明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非常普遍,且房间内可燃物数量多,装饰材料大都具有可燃性等,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极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可燃材料装饰,分隔不符规范要求。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房东往往会把40余平方米的房间分隔成五、六间进行出租,房间内人员密度大,而用来做分隔的墙体大都采用“三夹板”、“纤维板”等可燃、易燃材料,根本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等现象。

(四)违规违章用气,私灌非法储存普遍。“农夹居”地区往往地处城郊结合部,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大都未安装使用,绝大部分一些出租房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由于空间狭小,液化石油气钢瓶随意丢放、私自灌装、非法储存现象普遍,而且有的周围有可燃物,又缺乏任何分隔措施;有的与床相隔间距不到一米,用火又不规范,不注意安全,极易引起液化气泄漏、起火、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