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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
程行动计划(2016)》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质检质[2016]216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6.05.13 【实施日期】2016.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的通
知
(国质检质〔2016〕216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质检总局制定了《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总局行动计划,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注意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凝聚各方面力量,打好“组合拳”, 1 / 3
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
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国家质检总局 2016年5月13日
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示范工程行动计划(2016)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公认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是政府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的有力支撑,是实施国际贸易政策的重要内容,对促进中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基础引领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充分发挥质检部门质量技术优势为目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体系的统筹协调,深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之间的融合互动,加快质量供给创新,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提供有效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创新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企业质量提升,强化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2 / 3
(二)试点引领,以点带面。选择典型企业、行业和产业集聚区先行开展试点,充分发
挥试点工作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由点及面逐步推广。
(三)统筹各方,凝聚合力。统筹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注重技术基础手段联合,政企协作,借助社会力量、科研院所力量,凝聚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合力,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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