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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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2012年修订)实施评估报告专家审查会议纪要

2015年4月2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邢台市组织召开《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2012年修订)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专家审查会。会议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审查组(名单附后),邢台市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县(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邢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审阅了有关材料,征询了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县(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2012年修订)》实施以来,对引导调控邢台市城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效果明显。邢台市针对规划实施和城市发展内外部条件变化情况,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是必要的,对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估报告》基础资料翔实,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对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比较客观全面,基本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原则通过《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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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修改完善《评估报告》,审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规划实施和城市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产业转型发展、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特色塑造、历史文化传承等重大问题研究,为完善规划、推进实施提供支撑。

(二)加强规划实施对比分析。将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工业、居住、绿地等新增和存量用地分析以及环境污染产生原因分析,客观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增加有关图纸,加强现状图与规划图的对照分析。

(三)深化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评估。加强对“三区、五线”空间管制、城市规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防灾体系、园林绿化等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评估,补充强制性内容专题论证报告。

(四)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和措施。加强土地、环保、产业、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影响研究,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的建议。

(五)规范评估报告成果内容。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本行业实施总体规划的情况和意见,补充评估内容,调整报告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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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审查组人员名单

邢天河 河北省城市规划协会会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武廷海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黄向球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苗运涛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刘英彩 石家庄市规划设计院原副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张玉芳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乔林祥 邢台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注册规划师

抄送:邢台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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