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0:36:4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公司劳动人事工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劳动人事的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实现公司开拓进取、民主和谐、遵纪守法、高效服务的宗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 员工聘用程序:

1、用人部门或项目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提出用人申请及用人岗位要求,报送行政部。

2、行政部根据内部人员状况与用人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在用人表上加填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意见分为“暂缓办理”、“内部调配”、“外部招聘”。

3、根据公司总经理批复意见,行政部组织调配或招聘,并通知用人部门(项目部)。

4、应聘人员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并交送其他相关资料,由分管领导、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组成考评后,在《员工职位申请表》上填写意见,附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总经理审批或行政部研究批准。

5、经研究批准聘用后,由行政部开具员工入司通知书安排受聘人员到用人部门试工。

6、试工期

a)录用的外聘人员必须经过试工期(总经理特殊审批除外),试工期为一周。

b)试工期若发现试工者不符合工作标准和要求,将其解雇,工资不计。

c)在试工期内,试工者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辞退,工资不予计算。

d)在试工期内,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7、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特殊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可减免试用期。试用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公司不负担其他任何费用。

8、试用期间发现不合格者,试用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行政部,

由行政部报领导同意后,通知试用人员办理停止试用手续。

9、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向部门领导提交《员工转正审批表》和试用期间工作总结,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在《员工转正审批表》上对试用人员作出工作鉴定和考核录用意见,报送总经理或行政部研究审核。

10、一经研究批准,公司即与试用人员签订劳工合同,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若合同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期满时,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1、一经录用,员工应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职位登记表》,建立员工卡片,提供担保人担保,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张、照片两张,并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员工自付,证件和体检不合格的不被录用。

第三章 劳动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本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工作时间为48小时,具体工作作息时间安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以及员工所在项目部实际情况决定或调整。

2、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可区别情况实行不同的工作作息时间。 第五条 加班 (1)、员工个人加班每月最多不得超过两天。 (2)、加班待遇

① 员工在周六、周日加班且不能换休的,支付本人一天日均岗位工资。

② 国家法定节日安排员工加班且不能换休的,支付本人日均岗位工资两倍的报酬。

(3)、报批程序

① 员工加班,由所在部门领导安排,

经日常考勤列表实录,由行政部复核备案。

② 公司机关各中心负责人和项目部、分公司领导加班,月终需由总经理审批。

③ 公司及各项目部、分公司办公室都要严格做好考勤记录,认真填写《加班审批表》,每月末连同《考勤表》一并报送宏方行政管理中心。

第六条 考勤

1、公司各部门要按要求,坚持考勤制度,考勤要求。 2、随意更改考勤记录,严格按相关制度处理。

3、员工上、下班,都必须签到。员工迟到,到岗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上班时间因公离开的,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得到许可方可离开。

4、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按迟到计,每迟到一次罚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在3次后(第4次起)按每迟到一次10元计,超过30分钟者,无全日工资。

5、员工一个月内旷工1天的,扣罚本人当月岗位工资的20%,连续2天旷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4天者,一年累计旷工15天者,作除名处理。

第七条 晋升

公司为员工晋升创造条件,晋升者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部经理填写员工《职位调整审批表》报总经理,其晋升规定根据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培训情况、品德及职位是否有空缺而定。晋升前一个月为试用阶段,试用合格后正式上任。

第八条 调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员工的工作,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动。员工也可根据自身特长申请公司内部和项目部之间调整调动工作,但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以及总经理的批准。

第九条 保守机密

员工必须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及经济责任。 第十条 哺乳时间

女员工如需哺乳未满周岁的子女,在正常工作的时间内每天有两次各30分钟的哺乳时间,如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子女,增加30分钟。

第十一条 节假日

元 旦 放假1天(1月1日)

春 节 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妇女节 (3月8 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清明节 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 放假1天(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