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5:26: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社会问题之我见——以教育公平问题为例
追求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古老的理念,早在两千年前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朴素教育民主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共同纲领》便确定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现阶段,我国明确提出了教育发展的基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教育公平虽然已经得到很大的改善,仍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问题。在教育进入大发展阶段之时,教育公平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地区差别;由于城市和农村巨大的发展差异造成的城乡差别;由于贫富差距和家庭社会、文化背景不同所形成的阶层差异;由于历史和文化传统造成的男女性之间在教育上的性别差别;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存在的民族差别等等。
目前,全国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数量庞大,他们接受教育的情况与城里孩子大相径庭。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但在不少城市,农民工子女进公办学校上学仍存在不少障碍。户籍问题就是其中的最大障碍,大部分大城市的公办学校都不接纳非本地户籍的学生进入公办学校享受公费教育,然而多数的农民工子女并没有当地户籍,所以他们只好去民办学校,缴纳高昂的学杂费,或者去条件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得不到很好的义务教育。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经是我国的长期问题,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一个关键。那么,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是什么呢?
一是长期形成和执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系,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办学经费不落实。
二是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这种户籍制度也在严重的制约我们社会教育的发展。一是民众不能加入打工地户籍,导致工作和生活的不方便;再就是民工不能迁入城市户口,严重影响城市化的进程。由此导致一系列教育问题。而且由于户籍问题产生民工的流动性,导致很多民办学校目前的生源极其不稳定,这也导致民办学校无法长远的规划学校的发展。如果放宽我们的户籍落户限制,很多民工、外来人口由于工作的关系,将选择落户打工地,这样教育部门也将逃脱不了这些新移民子女的教育责任。即使教育部门不管,民办和社会力量也可以更顺利的开展对这些新移民子女的教育工作。
三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难以解决。
四是农民工收入较低,大部分还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面对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把“望子成龙”的迫切心情无奈藏在心里。
教育是全民的教育,农民工子女应平等地享有教育的权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人数与日俱增,搞好农民工子
女教育问题刻不容缓。 那我们该怎么样改善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呢?我认为,首先,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变为以常住人口为主的管理体制,以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流入地政府要把常住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范围,为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等非户籍人口提供公告服务,特别应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流入地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建立保障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乃至初中以后教育的长期有效的教育管理体制。
其次,要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户籍制度,解除教育体制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传统模式。尽快改变农民工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的现状,逐步实行统一居民身份的一元户籍制度,在政策上保障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在国民待遇上的一致性,降低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门槛,创造有利于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获得较多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同时配套改革与户籍制度直接相关的制度,淡化包括劳动就业、子女入学、住房分配、社会保障等政策规定中对户口的特殊要求,逐步剥离在“城市户口”这一身份标签上附着的一系列不合理的社会福利,实现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的主体平等。
再次,要消除法律上的歧视。按照联合国《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的规定,从法理上讲,明显存在对流动少年儿童的歧视性条款,造成了流动少年儿童在选择受教育权、缴费、享受教学资源等方面与本地少年儿童的不平等。现行的一些教育法律规范中也出现了诸如“农民工子弟学校”、“ 附属教学班”、“借读费”、“临时学籍”等内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