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6 17:44:3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协 议 书
甲方:北京房建三公司琉璃河项目部 乙方: 田振林
依据《劳动保护法》《经济合同法》,本着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劳动用工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 承包项目:北京中旺食品生产基地厂区围墙。
二. 合同期限自2005年 8 月 15 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 合同工期:2005年8月25日前完成按甲方指定位置的300米
围墙,工期9日历天,其它围墙工期另议。 四. 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五. 承包价款:按照施工图内容,每延长米单价为50元,如增加砖
砌体,按每立方米512块砖计算为每块砖0.07元,以上单价一次包定。
六. 承包项目:图纸设计的全部土建(结构、装饰)工程,不包括
铁艺栏杆制安,但乙方需配合栏杆安装。
七. 承包范围:①土建结构从基础挖土、基础清槽、拍底开始至
+0.5M高墙体,包括后浇砼的机械搅拌、运输、浇筑、振捣、养护等;模板工程的场内外运输、配制、安装、拆除、清理、起钉、码放、刷隔离剂等;砌筑工程的调运砂浆、运砖、砌砖等;工程涉及的所有回填土、灰土垫层、配合栏杆安装。 ②土建装饰工程包括:墙面的抹灰打底、镶仿石面砖。
③所有安全防护、现场材料卸车、二次倒运及码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现场清理零用工等。 以上工作项目均包含在承包单价中,并一次包定。
八. 结算依据:围墙结算以实际测量长度及承包单价为结算依据,基础
增加砖砌体以甲乙双方签认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为结算依据。
九. 乙方承包的项目应无质量、安全问题,并按甲方要求如期完成,
否则,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及赔偿相应损失。
十. 工期延误的罚款,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工期延误一天,
按合同的3%给予罚款。因甲方供料不及时、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予以顺延。
十一. 指派现场代表为 田振林 ,并全权代表乙方在施工中的一切
权利及处理施工全过程的一切事务。
十二. 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后施工前,应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3000元,如整个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竣工后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不予退还安全保证金。 十三. 乙方工作10天前生活费自己垫付。 十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及相关事项:
1. 甲方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培训交底;进行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办理用工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逃避办理,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办理用工手续的全部费用,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罚款及其它后果。严格遵守、执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
2. 甲方要求试工期2天,试工期满,如试工期符合本公司要求,
按合同执行。不符合要求,按所完成工作量的50%计算,并扣除相关费用,解除协议,乙方无条件接受并退场。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退场的,按工作量的40%结算,并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
4. 乙方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如违规违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 乙方有义务教育职工,积极的配合门卫的盘查及询问。严禁职工出入工地携带工地的工具及材料,如有携带者必须出示项目经理的批示字据,否则视为偷盗行为,甲方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
6. 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生打架斗殴,除医药费自负外,同时处罚打架双方100-300元罚款,对肇事者加倍处罚并予以开除,但甲方针对的责任人为 田振林 。
7. 严格限额领料,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清理回收。 8. 严格执行土建结构及装饰分项工程管理条例,杜绝浪费。 十五. 劳务费支付约定:
工程进度款拨付以每300M围墙(验收合格)为一次拨款依据,
剩余总价5%工程劳务费,工程竣工一年后5日内结清。
十六.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否则每次处罚
100-300元的罚款。
十七.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组织技术好素质高的施工人员。 2. 乙方施工人员应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无犯案史,持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