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教发安全督导检查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20:59:3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三)实地督查推动,抓好巩固提高。省教育厅将对部分地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开展不力,发生问题的,将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探索方法。“4·27”血的教训再次提醒着我们,当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也暴露出我们在安全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严重影响着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级要切实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保安全的紧迫感和极端重要性,要把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最硬作风,抓好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联合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护校志愿者队伍”,依靠当地社区、村组,积极探索采取有效形式,让有意愿、有能力的热心公益人士、社区安保人员等积极参加护校志愿者队伍,配合公安机关的“护学岗”,义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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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学生上下学时段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巡查,发挥群众的力量,形成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领导,靠实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检查,集中力量,落实责任,举一反三找隐患、翻箱倒柜查问题,组织开展好本地本校的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查,追究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跟踪督查本地、本校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改到位。对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问责,确保将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吴永亮 电话:029-8866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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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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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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