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19:19: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长风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水口应设置在线监测设备,但目前公司仅与重庆汇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定了采购在线监测设备的采购合同,还未安装,长风公司承诺将尽快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6.3.3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排污装置未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目前重庆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也未对该厂废水、废气排口作安装废气和废水在线装置的要求。 6.3.4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根据现场核查,废水COD在线监测仪器发生故障,目前配件正在采购中。 6.3.5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需要安装染源在线监测装置的各分厂、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已按照环保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且各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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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7.1 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

核查时段内,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者有效地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符合要求。 7.2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长风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各种废催化剂、蒸馏残渣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现场踏勘,长风公司危险废物临时存储于专用的危险废物库房且采取了“三防”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蒸馏残渣处置情况良好,污泥及废催化剂堆存于厂内未处置,目前公司已经制定了污泥的清掏方案及后续处置,并与重庆渝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清理协议,按协议规定,渝天公司需将清掏出的污泥交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目前渝天公司已与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签订了处置协议。 7.3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对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情况的调查,其工业一般固废主要为锅炉煤灰渣、盐泥、硅渣、生化池污泥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在核查时段内公司的一般固废处置率为100%。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的危险废物有:生产过程中的含Cl2、HCl废气和、氯乙酸母液、次氯酸钠等;经核查,公司均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Cl2、HCl采取NaOH碱液吸收,使排放的尾气符合排放标准;而氯乙酸母液、次氯酸钠则作为副产品外售,均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三阳(三阳)化工有限公司无违规处置现象,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7.4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核查时段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做到了安全处置,但2010年5月份开始,公司产生的工业固废未得到妥善处置,堆置于厂区北侧空地。公司已承诺整改,委托重庆涪陵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处理公司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已签订协议),限期对临时堆存场地采取防洪、防跨塌等环保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核对比,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做到了安全处置,处置率100%。

7.5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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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注入上市公司的各分厂、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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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

8.1 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现场核查,核查期间,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单体分厂2500Nm3/h干法乙炔生产线(三期)和热电分厂燃煤锅炉节能技改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氯碱分厂氯碱蒸发安全节能改造项目正在申请试生产,其余各分厂各项目均通过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从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看,企业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进行调试及试运营,投入运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磺胺分厂0.5万t/a磺胺生产线、单体分厂2500Nm3/h干法乙炔生产线(一、二期)及2条氯丁二烯生产线、橡胶分厂2条氯丁橡胶生产线、热电分厂2台20t/h燃煤锅炉及2台35t/h燃煤锅炉、三废分厂均正常运营,从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看,企业建立了主要环保设备的运行台帐和维修记录制度,环保设备的运行台帐和维修记录齐备,统计出各主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转率均为100%。 8.2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根据核查时段内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维修纪录和现场考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运转率达到100%。 8.3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各生产线统计的主体生产设施运行时间,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统计出的环保设施运行时间,核查时段内,公司环境保护设施均能稳定运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率95%以上。 8.4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核查时段内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台帐、维修记录和现场考察,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运转率均达到95%以上。 8.5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现场核查,核查期间,从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0.5万沉淀白炭黑项目、重庆富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看,企业建立了主要环保设备的运行台帐和维修记录制度,环保设备的运行台帐和维修记录齐备,统计出各主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运转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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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产品、副产品及生产中所涉及违禁物质情况

9.1 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和没有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情况。 9.2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长风公司使用的原辅料主要有液氯、纯苯、硝酸、硫酸、烧碱、三氯化铝、苯酚、双酚A、甲醇、乙醇、四氯化碳(2010年前使用,2010年改为二氯甲烷),生产的产品主要有光气(中间产品)、二苯甲酮、碳酸二苯酯、聚碳酸酯、N-氯化物、N-甲基苯胺、碳酸二乙酯、中定剂、硝基苯(中间产品)、苯胺等。

由于四氯化碳在低层大气层正常情况下是稳定的,但在平流层受紫外线照射活化后,就变成了臭氧消耗物质,这种反应消耗掉平流层中的臭氧,打破了臭氧的平衡,导致地面紫外线辐射的增加。国际组织《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四氯化碳为控制使用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根据《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我国承诺在2009年底之前淘汰所有作为加工助剂的四氯化碳。长风公司严格按照这一方案对N-氯化物装置进行二氯甲烷替代四氯化碳技术改造工程,该工程已于2010年投入试生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公司在核查时段内生产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和没有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9.3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现场收集的资料,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产品清单中不含有或未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9.4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核查时段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产品及副产品使用涉及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副产品有四氯化碳。四氯化碳为《经修订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所列消耗臭氧层第二类控制物质,缔约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控制并淘汰其生产和消费。为切实履行国际公约,我国制定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并与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执委会签订了《关于四氯化碳和化工助剂淘汰协定》。为实现该目标,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办[2003]28号《关于严格控制新(扩)建四氯化碳生产项目的通知》要求:“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四氯化碳单产装置(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副产品四氯化碳装置(线)建设项目需由项目所属单位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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