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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人〔2015〕239号
关于印发《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
为规范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劳社〔2015〕52号),结合本企业实际,集团公司制定了《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劳社〔2015〕5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正副职。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集团公司成立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
组 长:集团公司主要领导 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 成 员:总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为:
组 长: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国际部、纪委主要负责人
组 员:总部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日常管理及台帐建立和维护职责划分如下:公务用车管理、业务招待管理、通信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管理、国内差旅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培训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由国际部负责,纪委负责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