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学生第三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0:10: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聊城大学学生第三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聊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校团委、学生工作处。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4月21日至22日在西校区田径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及分组

甲组:文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商学院 外国语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环境与规划学院 季羡林学院 音乐学院 传媒技术学院 计算机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农学院 国际交流学院 研究生 后备军官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法学院 美术学院 药学院 医学院

乙组:体育学院(按专业和年级分组报名) 五、竞赛分组

1.学生男子甲组 2.学生女子甲组 3.学生男子乙组 4.学生女子乙组 六、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标枪(800克)。

2.学生女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3.学生乙组项目同甲组 七、报名资格和办法

1.凡是有聊城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都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只能代表研究生处参赛)。甲组每单位限报30人,乙组每单位限报20人,男、女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每项限报2人。

2、每个单位设团长、领队各1人,男、女队教练各1人。

3、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按性别分别填写报名表,运动员编号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排列。各单位自备号码布,每人2块,比赛时分别佩戴于运动员胸前和背后。

号码区间安排: 甲组:

文学院(0100--0129)、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200--0229)、商学院(0300--0329)、外国语学院(0400--0429)、历史文化学院(0500--0529)、数学科学学院(0600--0629)、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0700--0729)、化学化工学院(0800--0829)、生命科学学院(0900--0929)、环境与规划学院(1000--1029)、季羡林学院(1100--1129)、音乐学院(1200--1229)、传媒技术学院(1300--1329)、计算机学院(1400--1429)、教育科学学院(1500--152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600--1629)、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1700--1729)、农学院(1800--1829)、国际交流学院(2000--2029)、研究生处(3000--3029)、后备军官学院(3200--3229)、建筑工程学院(3300--3329)、法学院(3400--3429) 美术学院(3500-3529)、药学院(3600--3629)、医学院(3700-3729)。

各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时,请在号码和姓名的后面标注“(高)”。隐瞒不报者,取消本学院所有高水平运动员的成绩,并对学院进行通报和处罚。

乙组:

体育教育专业一年级(8100—8119)、二年级(8500—8519);社会体育专业一年级(8200—8219)、二年级(8600—8619);体育运动训练学专业一年级(8400-8419)、二年级(8300-8319)。

4.报名后不准更换运动员,违者取消个人和单位团体名次,冒名顶替、违犯赛会纪律者报学生工作部处理。

5.建议各院部为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各单位请务必于2016年4月6日(周三)14:00—17:00点之间,将运动员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名电子版,报送至体育学院办公室,地点在5号教学楼二楼,报名表可在聊城大学网站主页查寻下载。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赵美鲁 8238037 邮箱:zhaomeilu@lcu.edu.cn。

7.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学生甲组每项按成绩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为提高广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各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各单项单独排名计分(接力除外),最终记入学院总分。其中高水平运动员只参加预赛,进入各单项预赛前8名者,直接按预赛成绩判定名次,并按实际名次计分。其他学生重新排名参加决赛或判定名次。

2.学生乙组每项按成绩取前三名,按4、2、1记分;3人取2名,按2、1记分;2人取1名,记1分;一人不予比赛(按参赛人数)。

3.破校记录者另加9分,破省高校记录者另加18分,接力项目双倍记分。 4.团体总分按各单位男女单项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九、奖励办法:

1.团体名次:学生甲组奖前八名,乙组奖前三名。

2.个人名次:学生甲组奖前八名(高水平运动员按实际名次奖励),学生乙组奖前三名,破记录者,只获破记录奖。 十、其他:

1.比赛规则:执行国家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裁判员由大会统一聘请。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聊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