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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GSA007 版 本:2.0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 年 月修订)
( 年 月 日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应范围: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局属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习生、见习期间的员工)进行出
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
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
到实处。
第五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
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勤
第六条 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季节性作息时间调
整具体以办公室书面通知/公告为准。
第七条 公司员工按全年平均每月出勤26天为满勤,其余几天为假休日(包括周日、除春节和三八节以外的公
共节日)。公司机关夜间及节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工程开工后员工休息日由各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自行安排轮休,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或积累休息日待工程结束一并休班。因工作需要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事后补休。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八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
需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工程开工后工程施工人员请假无论几天都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或到期未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
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十条 1个月内迟到、早退3次(含3次)者,每次扣10元;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按旷工1次处理;
当月累计达5次以上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按旷工3天处理,并予以辞退。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内当月清零。
第十一条 旷工半天者,扣发工资200元;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工资400元,并给予一次警告;每月累计
旷工2天者,扣发工资800元,并处留公司查看半年处分,留用查看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
旷工3天者,属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予以立即辞退处理。每年累计旷工3天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处理。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
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
者请假,并填写书面假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处理;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离岗参加者,应由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十四条 员工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
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女职工生育后一年的哺乳期,哺乳期内每天给予两次半小时哺乳时间,但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 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事后补休;春节值班每天补助50元。除春节
外公共假日如遇重大事项需执行应急任务,公司有权将所需员工召回,召回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早退者,按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采用打卡形式,每月月底由企管部负责进行统计、监督、检查,企管部对员工的考勤
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员工因公出差和哺育期女职工无法打卡者,需填写出差证明或哺育期证明,每月月底报企管部进行统计(提交步骤:1、出差或提报生育证明/填写哺育期证明→2、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企管部备案)。
第十七条 打卡地点工程为:开工前在办公楼或拌合站传达室 ,工程开工后工程施工人员在各项目部。公司非
工程施工员工因公去工地,到达工地后在项目部打卡,每月月底由项目部统计确认后报企管部,以便于发放补贴。
第十八条 年满勤天数统计方法:
1) 男性职工:年满勤天数=26(天)×12(个月)-6(天春节假日)=306(天)
2) 女性职工:年满勤天数=26(天)×12(个月)-6(天春节假日)-0.5(天三八节)=305.5(天)
第十九条 实习生及临时用工考勤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