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施工一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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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

施工一体化资质核准结果的通知(2010)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市函[2010]3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0.01.13 【实施日期】2010.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核准结果的

通知

(建市函〔2010〕3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部第160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及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6〕4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阜南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院等27家工程勘察设计和设计施工一体化单位符合新资质标准,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请抓紧时间来我厅办理新证。 特此通知 1 / 2

附件: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名单 序号 1 申报单位 申报 类型 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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