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0:44: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食物中毒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的经常秩序,促进经济正常发展,制定本中心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预案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食物中毒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四、食物中毒应急组织
食物中毒应急队队长: 副队长:
负责食物中毒第一线指挥工作。 现场调查组组长: 成 员: 检验组组长: 成 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 成 员:
重特大食物中毒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五、食物中毒的应急准备
现场调查组:备好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等;
检验组:做好食物中毒检测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有关试剂的准备; 后勤保障组:做好宣传资料和各项物质准备,保证车辆车况良好; 接到指令后,应急队必须在10分钟内备好物品器材,尽快赶赴中
毒现场,到达现场后10分钟内向指挥部作信息反馈报告。 六、食物中毒的报告
各级医疗单位或中毒发生单位,遇有食物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执法所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1、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
2、中毒人数、危重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中毒表现; 3、 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
4、中毒发展的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七、食物中毒的控制 1、立即急救中毒的病人
发生中毒的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到达之前,应对中毒患者积极进行急救治疗,食物中毒的急救治疗原则如下: (1)排除食物:尽快催吐、洗胃; (2)保护胃肠黏膜;
(3)确诊后使用特效药物或解毒剂; (4)根据病情,对症治疗;
(5)急救中毒病人的重点应是老、弱、幼和重症患者。 2、采取下列控制措施,保护好食物中毒现场
(1)禁止继续出售、食用或销毁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予以暂时封存;
(2)搜集可疑中毒食品及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等送验或留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 八、食物中毒的现场调查 1、调查目的
确定是否食物中毒及其类型,查明中毒原因,防止中毒继续发生,对病人的救治提供可靠依据。
2、调查的步骤和方法
(1)了解中毒发生的简要情况、中毒发生时间、进食与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其进食时间、场所、中毒症状、发症经过、已采取的救治措施。
(2)中毒食品和原因调查:患者发病前48小时内进食的食品种类、卫生质量、来源、购买场所和时间、产运贮销、烹调加工和就餐过程及其卫生状况。
九、食物中毒的采样和检验
1、采集餐桌的剩余食物,如无剩余食物时,可采取可疑中毒食物的容器,也可采取半成品及原料; 2、炊具、容器;
3、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及咽喉涂抹标本,如疑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应做尿液检查;
4、根据中毒类型,及时检验,尽可能早出检验结果,指导临床救治病人。
十、食物中毒现场的最后处理 1、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处理或销毁;
2、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现场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十一、食物中毒的诊断处置
依据患者潜伏期和病程、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病因物质检验、饮食史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综合分析进行诊断,食物中毒确诊后,立即提出救治方案。如确定为肉毒中毒时对已吃过有毒食物尚未发病者,应注射多价肉毒抗毒素血清,如摄入时间不久,应立即洗胃灌肠,消除未吸收的毒素。 十二、总结报告
调查和现场处理完毕后,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