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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22:41: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治理与善治读书笔记

【篇一:《治理与善治》读书报告】

《治理与善治》读书报告 一 时代背景与著作介绍 二 主要观点与结构分析

本书根据治理的思想与改革的主线收录了国外14篇关于治理与善治的经典。它们分别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国别表达了对治理与善治的不同观点。书末所附的若干案例,是有关国家善治竞赛中的获奖项目,从中可以形象地看到不同国家的善治实践。 本书的主要观点有: (一)治理与统治

罗茨对统治提出的六种定义:(1)作为最小国家的管理活动的治理,它指的是国家削减公共开支,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2)作为公司管理的治理,它指的是指导、控制和监督企业运行的组织体制;(3)作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它指的是将市场的激励体制和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4)作为善治的治理,它指的是强调效率、法治、责任的公共服务体系;(5)作为社会-控制体系的治理,它指的是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互动; (6)作为自组织网络的治理,它指的是建立在信任和互利基础上的社会协调网络。

与此同时,在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总结性的对治理给出了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

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他有着自己极其显著的特征,其中包括,治理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套规则或活动;治理过程的基础是协调,而不是控制;治理不仅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人部门;治理是持续的互动,而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西方政治学家和管理学家之所以提出治理的概念,主张用治理替代统治,是他们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场的失效,又看到了国家的失效。的确,治理可以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但治理也不是万能的。它也内在的存在许多局

限,它不能代替国家而享有合法的政治暴力,也不可能代替市场而自发地对大多数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 (二)善治的六大基本要素

合法性。它指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它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是合法的东西,并不必然具有合法性。只有那些被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内心所体认的权威和秩序,才具有政治学中所说的合法性。合法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便越高。取得和增大合法性的主要途径是尽可能增加公民的共识和政治认同感。所以,善治要求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种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以便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公民最大限度的同意和认可。

透明性。它指的是政治信息的公开性。每一个公民都有权获得与自己的利益相关的政府政策的信息,包括立法活动、政策制定、法律条款、政策实施、行政预算、公共开支以及其他有关的政治信息。透明性要求上述这些政治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种传媒为公民所知,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透明程度愈高,善治的程度也愈高。

责任性。它指的是人们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公共管理中,它特别地指与某一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及相应的义务。责任性意味着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由于其承担的职务而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地履行他或它应当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性。公众、尤其是公职人员和管理机构的责任性越大,表明善治的程度越高。在这方面,善治要求运用法律和道义的双重手段,增大个人及机构的责任性。

法治。法治的基本意义是,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直接目标是规范公民的行为,管理社会事务,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但其最终目标在于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从这个意义说,法治与人治相对立,它既规范公民的行为,但更制约政府的行为。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程序,就没有善治。 回应。这一点与上述责任性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责任性的延伸。它的基本意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在必要时

还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

有效。这主要指管理的效率。它有两方面的基本意义,一是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程序科学,管理活动灵活;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善治概念与无效的或低效的管理活动格格不入。善治程度越高,管理的有效性也就越高。 三 观点评价

对善治的评价,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善治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从某个小范围的社群来看,可以没有政府统治,但是不能没有公共管理。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所以,善治的基础与其说是在政府或国家,还不如说是在公民或民间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民社会是善治的现实基础,没有一个健全和发达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善治。反过来说,90年代以来善治的理论与实践之所以能够得以产生和发展,其现实原因之一就是公民社会或民间社会的日益壮大。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市场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ngo)、公民的志愿性社团、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和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等,它们又被称为第三部门。

四 对当代中国公共行政管理的实践价值与意义

90年代以来,治理、善治和治道变革研究,就是各社会科学的学者为了理解公共管理领域正在发生的发展趋势,解决公共管理领域正在发生的新问题而发明的新词汇。根据一些学者的说法,善治与治理,目前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核心范畴。《治理与善治》是国内出版的第一本有关治理问题的译著,它的最大价值就是将治理的国际思考首次介绍到中国来,为有兴趣研究治理问题的人提供了一本有益的参考书。尽管这本书所选文章的作者不都是国际上治理研究的代表人物,但文章大都涉及治理的关键性问题,并且多处引述了西方重要的治理学著作。也为当代政府充分认识治理与统治,进而进行善治,力促政府与第三方部门的合作,事实也已证明,善治所带来的财富是巨大的。

【篇二:《治理与善治》读后感】

《治理与善治》读后感

公共管理学院 林煌 2013308128

俞可平主编的《治理与善治》,可以说是政治学方面的书籍,也可以将其看作是社会学方面的著作。治理最初是侧重于政治上的政府治理、控制或管理,而善治则是要建立在一个相对完善的公民社会的基础之上,善治的过程就是还政于民的过程,也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领域充分发挥效能的实践过程,其实质就是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但是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剧,治理在现代意义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并且已经成为了各学科中重要的词汇,尤其在社会科学学术探讨和研究中,其应用的频率越发提高了,是赶时髦还是大势所趋?我们不得而知,这一学术术语是当今的前沿问题,因而也是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和研究的。

书中讲述了治理的源起、发展以及作为元治理的自组织与治理的密切关系,此书中间部分关于治理的文章(论文)汇编则是当今国际社会中重要的前沿理论研究,最后部分便讲到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脉络,以及我国政府治理的变迁。

治理一词最初可以追溯到古典拉丁语和古希腊语中的“操舵”,原意是控制、指导或者操纵,关于它的流行则是出现在70、80年代,主要原因是与各种社会学科中出现的研究范式危机有关,这部分危机主要是指有的学者和专家对于当时主流范式描述和解释本学科的“实在世界”的能力不满而引起的。于是便将“治理”作为重要的课题加以研究,由此可以看出许多新兴的词语或者是学科是在问题出现时、危机显现时、社会转型时出现的,真可谓“时事造学科”。

在治理的“实在世界”中提到,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发展速度的加快,治理的手段、方式、内容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治理一词在社会科学的学术活动中越来越频繁应用。伴随着近年来各种网络扩张,市场和等级机构的作用有所下降。在政治领域、市场领域和社会领域中,一切协调的方式都会遇到两难的困境、矛盾、怪异的现象和失败,此时治理的作用就显得十分的重要,其地位也应当并且也会有所提升。治理兴起的部分原因也在于政治经济状况发生了深远的变化,使得自组织在进行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协调方面发挥的作用超过了市场或等级制原本所起的作用。

提到治理自然说到自组织,因为它与治理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自组织概念是源自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是相对与被组织而言的。它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机构、团体,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很有潜力的

理论范式。有学者研究表明,事物从无序走向有序,从较低有序走向较高有序的进化过程有两种,其中一种方式便是自组织,即自我组织起来实现有序化。在《治理与善治》中,对自组织也进行

了分类,其依据的是需要协调的行动系统之类型。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层面上指的是,结成人际关系网的自组织。在这一社会网络中,个人代表的是其本人或其所担任的职能系统,不需要让特定的机构或组织承担义务。这是不是可以认为是自组织最基层的最为微观的单位,当然这是相对与默顿的中层理论来说的。

第二个层面是指,组织间关系的自组织。以有明确的任务---“战略联盟”成员之间的谈判和正面的协调为基础,而纽带便是成员之间的利益共同点,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是自组织很重要的要素之一,共同利益点是协调的基础和前提,自组织中的成员各自掌握着为达到互利结果所必需的、同时又是分散控制着的独立资源。这体现着成员的独特价值和相互制约性,但对自组织的产生分歧埋下了苗子。

第三个层面上的是指,若干系统之间调控的自组织。即以降低噪声干扰和进行负面协调为基础,这点我个人认为书中说的有点过于具体了,这样的话代表性就不是很强,说服力自然有所减弱。之后提到的组织更具纲领性或者负有明确使命的组织体系。这是上升到宏观层次的自组织,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到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自组织也有其自身的困境:首先是其内部成员共同做到既有凝聚力有有适应性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其次,是单一自组织保持各自的统一和独立,同时又要与其他组织在物质、社会、空间尚保持相互依赖,相互和谐共存,也实属不易;最后,在不同的等级体制下,自

组织又各有其独特的运作逻辑,统一协调的实现也是有一定难度的。 但是对于成功的协调和治理来说,主要取决于四个方面:即所采取的协调方式如何、需要治理的对象的配合程度、实现协调的环境状况如何。一般来说,当环境相对稳定、成员有一定的自我反思式的检查、互动式的学习逐步改进,此时的治理或者说是协调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善治以公民社会为基石,公民社会因善治更和谐

《治理》一书的第二个侧重点就是善治。善治的实质是权力的部分转移,即国家的若干权力向社会的转移和回归,是还政于民的过程。当然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善治有赖于国家和政府,但更确切的说是更多的是依赖于公民的意识的觉醒和公民社会的建立,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