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7:50: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0.5.7水暖工程:
(1)在施工中与各专业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做 好预留、预埋工作。
(2)浇筑孔洞,堵抹墙洞工作应在土建精装修前完成,所用混凝土或砂浆强度不得低于原结构强度。
(3)所有材料应严格执行进场检验和试验程序,用水器具须有“准用证”。
(4)型钢支架开孔应采用专用机具,必须用气焊开孔、切割的,应做到表面光洁,孔径规范。
(5)管井支架应统一制作,统一布置,以达到稳固、合理、检修方便的目的。卡架固定应牢靠,稳固,非现浇墙上的卡架要预埋。
(6)支管管径小于DN25,管中距墙不超过60 mm的均用单管卡做托架,管卡扁钢须不小于2533 mm。
(7)为保证厕浴防水质量,所有立管,套管根部均做防水台度,套管高度应保证 50 mm。套管制做完毕后,内壁与切口应马上防腐,埋设前外壁除锈应彻底。固定牢固,标高准确。管道试压合格后及时堵塞。
(8)进行保温施工时须保证保温层厚度,保温应严密、光滑、无漏损。 (9)施工中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执行过程检验和试验程序。
(10)施工前要制定专项和整体成品保护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和成品受损。
10.5.8电气工程:
钢管预埋前,认真核对专业图纸,按最近距离敷设,敷设在主体结构中的钢管口要封补好;安装在结构钢筋中的预埋箱在钢筋绑扎时将箱壳预埋好。采用丝口连接的钢管要焊跨地线。
第十一卷 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质量为本,安全为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一贯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对职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的行为安全,防患于未然的治本之举,同时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中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
11.1安全生产目标
11.1.1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11.1.2无火灾事故; 11.1.3严重污染扰民;
11.1.4无重大交通行车事故。
11.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1.2.1组织保证体系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生产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管安全;项目部设安质部,并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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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行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在经济承包书中实施对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 11.2.2资金和信息保证体系
(1)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11.2.3我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工人职员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9)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制度。
11.3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 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11.4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11.4.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11.4.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11.4.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11.4.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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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11.4.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11.4.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11.4.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11.4.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11.4.10外脚脚手架须检算合格,并报上级技术部门审批,且必须经过验收与方案相符才能使用。
11.4.11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4.12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
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1.5工程安全措施
11.5.1结构工程
(1)安全防护:结构施工时外防护拟采用挂架;装修施工时外防护采用工具式吊篮。严格按规定支设安全网,首层支设6米宽水平兜网,操作层下加随层网。搭设方案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方可施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在无防护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3)高层建筑物出入口处必须搭设长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4)外用电梯一侧首层进料口应搭设长度不小于6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用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梆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5)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场新工人(包括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6)施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各种机械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垂直运输工具的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按机械管理部门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7)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结合现场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1.5.2“四口及临边”防护:
(1)楼梯口防护: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设两道Φ4833.5脚手管搭设为0.6 m、1.2 m高的牢固护身栏杆。
(2)预留洞口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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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31500 mm以下的洞口,应加固定盖板。
2)150031500 m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支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应符合部颁标准的规定,并经检查验收后使用。配电箱必须设置围栏,并配以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中使用的卸料平台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5m,用密目网封严,护栏上严禁搭放物品,并设置限载标志牌。
(5)电梯必须安装工具式可开启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每隔4层设水平网,封闭网内的杂物应及时清理。
(6)竖向管道间、管道竖井必须安装防护门或护栏,高度不低于1.5 m,并设红色警示灯。
11.5.3机械安全:
(1)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履历书和定期安全检查资料。
(3)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4)施工现场设固定信号指挥人员,并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备应齐全、规范、有效。
11.5.4脚手架的材料要求:
(1)扣件式钢管材料要求:外径48mm,壁厚3.5mm;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
(2)木脚手板质量要求:杉木或松木板,厚度≥5cm,宽20-30cm为宜。距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铅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包牢,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不得使用。
11.5.5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时,必须设警示标志,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至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
(2)施工中楼内光线较暗处必须设置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施工中严禁使用简易流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使用符合部颁标准的流动电箱。 (4)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严禁在结构工程内部存放,并以当日的需求量发放。 (5)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6)使用喷灯时,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加油应待喷灯冷却后进行,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火熄灭。
第十二卷 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现场管理目标:创文明安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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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文明施工措施
12.1.1施工现场用彩板作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12.1.2在大门外侧按规定设施工标志牌,内侧设置企业统一格式的“一图四板”及施工标志牌(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制度板、消防保卫制度板、环境保护制度板、文明施工制度板),制度内容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并切实可行。
12.1.3施工现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按照平面布置设立临建设施。
12.1.4施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并做到码放整齐美观,保证场区整洁。
12.1.5生产区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整齐干净;材料按施工设计位置离地挂牌堆码整齐有序,需防雨的材料进库存放或加盖防雨蓬布。
12.1.6电缆线统一规划,按施工设计布设。
12.1.7施工排水措施得当,确保施工场内排水畅通、无积水。
12.1.8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并实行责任区分工负责制,确保施工现场整洁、环境优美。
12.1.9所有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迅速拆除临时建筑,清理现场杂物后,恢复原状。
12.2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副经理任组长,负责组织做好工地环保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任副组长,负责环保技术措施的制定、交底工作;现场设环保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2.2.1噪音控制措施
(1)选择低噪音机具进行施工。
(2)严格遵守市建委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3)现场木工棚采用吸音材料进行封闭降噪处理。
(4)振捣混凝土时严禁振捣钢筋和模板,以降低噪音污染。 (5)教育职工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6)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早晚施工不大声暄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不从上往下扔东西,并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7)用声级机随时测现场噪音级数,控制噪音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 12.2.2污水处理措施
(1)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排入居民区、按要求进行废水沉淀处理,经滤网过滤后通过污水管输入池中沉淀,并做好除油处理。
(3)搅拌机、洗车处等排放污水处均设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4)施工污水经沉淀后可作现场洒水降尘之用。 12.2.3降低扬尘措施
(1)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降低扬尘,并按作业组划分区域管理,指定专人每天洒水清扫,保持清洁。
(2)建筑垃圾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并采用密闭容器及时清运消纳。
(3)指定专人负责出入车辆的清洗及出入口周围环境及道路的清扫工作,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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