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8:25: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赢了网s.yingle.com
人民政府同意,可延长竣工期,但最多延长1年。
第二十五条(竣工验收)
村民建房完工后,应通知镇(乡)人民政府进行竣工验收。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日内会同镇(乡)房屋土地管理分所,到现场进行验收,并填写《崇明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送审表》。
对《崇明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2年以上,新房屋事实上已竣工后居住的,镇(乡)人民政府可以直接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及时组织整理平复。
第二十六条(围墙的建造要求)
村民建房需要设立围墙的,不得超越批准的宅基地范围,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不得妨碍公共通道、管线等公共设施,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通风和采光。
第二十七条(补建围墙的程序)
村民户需要在原宅基地范围内补建围墙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同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意,并向镇(乡)人民政府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补建围墙申请经批准后,村民户应当在开工前向镇(乡)人民政府申请查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15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查验,实地确认建造围墙的位置、高度等事项。
补建围墙的村民户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完工后,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备案制度)
镇(乡)人民政府应每月向县规划局报送相关审核发证情况和相应的竣工验收资料。并报送县房地局。
第三章 相关标准
第二十九条(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标准)
个人建房的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4人户或者4人以下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其中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
对子女已婚后,户口单列居住的中老年人,二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一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二)5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90平方米。
(三)6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四)6人以上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20平方米。
第三十条 (间距和高度标准)
村民户建房以两层为主,楼房总高度不得超过10米,底层层高不得超过3.2米,其余层数的每层层高不得超过3米。副业棚舍为一层,层高不超过2.6米,面积不超过主房建筑占地面积的40%。间距标准按《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执行。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第三十一条(房屋加层)
房屋的加层,应经本市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符合间距标准的住宅,不得加层。
第四章 集体建房
第三十二条(农村集体建房)
农村集体建房按《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未尽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规定具体应用问题由县规划局和县房地局负责解释。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第三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崇明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具体阐述了崇明农村宅基地政策,其中对崇明农民宅基地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宅基地确权登记等事项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并且,还将个人建房和集体建房进行了具体划分。对于崇明县农民来说,对该政策进行一定了解,有助于其正确处理关于宅基地方面的事情。
?
金正科技电子有限公司诉摩托罗拉(中 http://s.yingle.com/w/qq/695965.html
?
宝马被喷小三字样,车主可以起诉名誉侵权吗 http://s.yingle.com/w/qq/695963.html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审查和批准介绍 http://s.yingle.com/w/qq/695961.html
?
广告牌砸伤人谁承担责任
http://s.yingle.com/w/qq/695959.html
?
派克状告上海李鬼商标侵权案例
http://s.yingle.com/w/qq/695957.html
? ?
楼上漏水怎么赔 http://s.yingle.com/w/qq/695956.html 商标专用权的含义 http://s.yingle.com/w/qq/69595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