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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

能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科[2017]7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2.14 【实施日期】2017.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苏建科〔2017〕7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苏建科〔2016〕500号)要求,2016年11月7日-11月13日,我厅组织六个考核组通过查阅印证材料、抽查工程项目、现场质询交流等方式,对各地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措施、工程质量进行了考核检查。根据现场检查并结合经济运行统计报表,现将考核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 / 4

2016年,全省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775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13235万平方

米、公共建筑面积452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节能量16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9万吨,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059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新增节能建筑1亿平方米,新增二星级以上标识项目1500万平方米)。

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833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应用5411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422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68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3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438万平方米)、新增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1103项、完成建筑能耗统计项目3131项、累计实施建筑能源审计项目601项、累计实施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并上传数据的项目679项、完成科技成果推广项目281项。

依据《江苏省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暂行)》规定,对照评分标准计分,评判南京、苏州、无锡、盐城、徐州、南通、镇江、常州、扬州为完成等级;泰州、淮安、连云港、宿迁为基本完成等级(具体得分情况见附件)。 二、工作成效

(一)法规和标准规范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各设区市能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认真执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65%节能标准)等标准规范。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载明地块内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新审批的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也应明确绿色建筑的星级要求。泰州市政府出台了《泰州市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绿色建筑的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和管理上积极落实《条例 》要求。常州市各区县均出台了相关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武进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区绿色 2 / 4

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溧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居住建筑节能工

作的通知》、新北区城市管理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北区绿色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管理和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在各设区市强化建筑节能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各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也都明确了建筑节能专门管理部门,充实了工作人员,为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基础。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并根据《条例 》要求,加强工作考核,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有分解、完成情况有考核,保障了全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沭阳县政府印发了《沭阳县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绿色建筑示范县实施方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年初将绿色建筑示范县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年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绿色建筑稳步提升。各设区市出台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不断推进绿色建筑向高星级和运行标识方面发展,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的创建,“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推动格局基本形成。2016年,全省共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326项,建筑面积3352.4万㎡。其中一星级标识项目139项,建筑面积1293.4万㎡;二星级标识项目152项,建筑面积1749.5万㎡;三星级标识项目35项,建筑面积309.5万㎡;运行标识8项目,建筑面积104.4万㎡。在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考核目标)中,苏州完成686.6万平方米、南京完成327.5万平方米、盐城完成222.8万平方米、南通完成157.6万平方米、徐州完成133万平方米,完成情况位居全省前列;连云港完成115.7万平方米、扬州完成98.1万平方米、泰州完成91.2万平方米,同比增幅明显。南通、镇江、淮安完成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年度目标任务。

(四)建筑节能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扎实推进。2016年我省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