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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8年—2020年)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
《西藏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20年)
审查意见
2008年6月23日,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拉萨组成专家审查组(名单附后)对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与灾害防治科学研究所提交的《西藏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评议,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规划》是根据藏国土资[2007]70号文《关于下达西藏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精神以及《西藏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编制的,编制依据充分。
二、《规划》是在充分调研和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根据《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20年)》总体部署的基础上编制的,资料翔实,符合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实情。
三、《规划》章节安排合理,内容齐全,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工作部署得当,措施可行。符合林芝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及地质灾害防治特点。体现了规划的科学性、政策性和可行性,对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规划》需补充和完善如下内容:
1、补充和完善相关章节内容,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 2、对文字表述进行进一步推敲,核实完善附表内容。 综上所述,《规划》内容齐全,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部署得当,措施可行,对林芝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与会专家同意《规划》通过审查。
请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修改和完善,并尽快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规划》评审专家组 组 长: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