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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 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 SY/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
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
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 SY/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 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 SY/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 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
SY/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 SY/T 6194 套管和油管
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3 施工准备
3.1 井场布置
3.1.1 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放在相应的位置,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1996中第4章的规定:
a) 必须戴安全帽。 b) 禁止烟火。 c) 必须系安全带。 d) 当心触电。 e) 当心机械伤人。 f) 当心坠落。 g) 当心落物。 h) 当心井喷。
i) 高压工作区(需要高压施工时)。
j) 对使用380V以上电压的抽油机,迹应在配电箱处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3.1.2 作业时,通井机应正对井口摆平,地基坚实。
3.1.3 值班房、工具房、发电房距井口及储油罐不应小于30 m,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面对修井机侧前方25 m以外摆放。
3.1.4 排液用储液罐应放置距井口25 m以外。
3.1.5 井场应设置逃生路线标志、紧急集合点和风向标,设有安全通道并保证畅通。 3.1.6 井场的布置与防火间距应符合SY/T 5225-2005中4.1.1的规定。 3.1.7 井场应平整无杂物,无积水和油污。 3.2 设备安装通用要求
3.2.1 所有设备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做到“平、稳、正、全、牢”。
3.2.2 设备部件、附件、安全装置、护罩等应齐全、,完好,不得缺损、变形,且固定牢靠。
3.2.3 设备运转部位转动灵活,各种阀件应灵活可靠、安全保险;设备油水应符合要求,保证油、气、水路畅通,不渗不漏。
3.2.4 所有紧固件、连接件应紧固可靠,销子应有锁紧保险装置;紧固件螺纹外露部分要涂抹润滑脂。 3.3 井架
3.3.1 井架基础应平整、坚实并找平。
3.3.2 井架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应有变形等缺损,定期检测应符合SY 6442- 2000中第3章规定。
3.3.3 井架倾斜角度不大于3.5°,天车、游动滑车、井口在同一垂线上,井架上下体锁锁块、锁销到位,护正器工作正确。
3.3.4 井架应安装有防坠落装置,并用引绳固定在方便摘取之处。
3.3.5 立、放井架及井口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3.3.6 风力大于5级(含5级)或夜间、大雾天气时,不应起落或伸缩井架。 3.3.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应符合SY/T 5791-2007中的规定。 3.4 二层平台
3.4.1 二层平台应安装正确、牢固,且逃生装置有效。
3.4.2 井架及二层平台不应摆放和悬挂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工具应拴牢保险绳。 3.4.3 二层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应检查安全带、防坠落装置完好情况。 3.5 护栏、梯子
3.5.1 在用护栏、梯子齐全、紧固、完好。
3.5.2 天车应安装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并有钢丝绳防跳槽装置。 3.5.3 钻台梯子与钻台间系好保险绳;坡度合适。 3.6 井架绷绳
3.6.1 应使用不小于φ15.5mm的钢丝绳,绷绳无打结、断股。 3.6.2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 a)一纽绳中发现有三根断丝。
b)端部连接部分的绳股沟内发现有两根断丝。 3.6.3 绷绳端的卡固应用不少于3个等径绳卡。
3.6.4 绳卡安装方向应符合U型环卡在辅绳上的要求。卡距为绷绳直径的6~8倍,卡紧程度以钢丝绳变形1/3为准。
3.6.5 花蓝螺丝两端挂环应封口,许用载荷应与绷绳相匹配并有调节松紧余地。 3.6.6 绷绳前后及左右开裆应根据修井机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距离。
3.6.7 使用修井机作业时,应根据修井挑型号选择满足安全需要的承裁绷绳,两端各用4个相应规格的绳卡卡固。
3.6.8 有二层台时,逃生绷绳上端应固定在便于逃生处,逃生绷绳与地面夹角小于30°,着陆点应设缓冲沙坑(物)。
3.7 地锚安装
3.7.1 地锚应使用长度不小于1.8m,直径不小于73mm的石油钢管;螺旋锚片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 mm,直径不小于250 mm,长度不小于400 mm的钢板。地锚与花蓝螺丝连接处螺杆、螺帽、垫片应配套齐全。 3.7.2 钢筋混凝土地锚的外形尺寸应采用1000mm×1000mm×1300mm(长×宽×高)。 3.7.3 地锚不应打在虚土或水坑等松软地中。 3.7.4 地锚外露约100mm。
3.7.5 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井架与地锚桩距离
井深 井架型号 m 前绷绳 地锚中心至井口距离,m 开裆距离 后绷绳 18—20 BJ-18 18—22 16—20 20—22 14—18 14—18 16—20 18 18 开裆距离 10—16 <3500 28—30 BJ-29 30—32 BJ-18 ≥3500 BJ-29 32—34 30—34 20—24 32—36 30—32 28—32 井架应在原有基础上再加固两道后绷绳 3.7.6 修井机地锚坑与绷绳距离应符合SY/T5791—2007的规定。 3.8 作业机
3.8.1 传动部位护栏(罩)齐全、牢靠。
3.8.2 操作台的仪表齐全,完好准确,各种阀件开关灵敏可靠,不渗漏。 3.8.3 通井机作业时,千斤腿应放下支实,专用销子穿好,钢丝绳排列整齐.
3.8.4 修井机作业时,各千斤支座稳固,停放在地基平整坚实处,并锁紧各支腿备帽,轮胎用掩木掩实。XJ—350以上修井机应使用船型底座。 3.9 刹车系统
3.9.1 刹车系统应灵活可靠,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刹把有防滑链。
3.9.2 刹带、垫圈及开口销应匹配,齐全牢靠,刹车钢圈及两端应连接完好,无变形,无裂纹。
3.9.3 刹带无变形,无裂纹,刹带顶丝完好。刹车片磨损剩余厚度不应超过顶丝上平面,固定螺栓及弹簧齐全,无损坏。
3.9.4 气控系统气压低于0.6MPa,不应进行修井作业。 3.9.5 刹车后,刹把与钻台面成40°~50°夹角。
3.9.6 水刹车灵活好用,水位调节阀有效,水箱及管路不漏水。
3.9.7 按要求配备防碰装置,防碰天车装置灵活好用,防碰距离应不小于2.5 m,定期检查防碰装置的完好性。 3.10 提升系统
3.10.1 提升钢丝绳应符合SY/T 5170-1998中第5章的规定,不应有严重磨损、锈蚀及挤压、弯扭等变形。 3.10.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应继续使用: a)一纽绳中发现随机分布的六根断丝。 b)一纽绳中的一股中发现有三根断丝。
3.10.3 使用BJ系列井架作业时,底绳兜绕于井架双腿上(配套使用悬绳器的井架除外)。死绳走井架腹内,且不得拖挂在井架上,以保证拉力表准确,死绳头用5个以上配套绳卡卡固,围结后应有不少于1 m以上的余长。绳卡安装方向、卡距、卡紧程度执行3.6.4的规定。 3.10.4 使用修井机作业时,死绳固定器应可靠有效。
3.10.5 活绳头按设备设计要求固定牢靠,游动滑车处手最低位置时,保证滚筒上余绳不少于15圈。 3.10.6 指重表(拉力表)应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准确,表面清洁。
3.10.7 指重表(拉力表)应接相等负荷的保险绳,绳套小于1 m,并用4个绳卡固定。 3.11 游动滑车、天车、大钩
3.11.1 游动滑车、天车、滑轮应转动灵活、护罩完好。
3.11.2 大钩弹簧、保险(锁)销应完好,转动灵活,耳环螺栓应紧固。 3.11.3 应定期进行探伤检修,并符合SY/T 6605-2004中第6章的规定。 3.12 吊环、吊卡、卡瓦
3.12.1 吊环应等长并无变形,应定期探伤,吊环磨损应符合SY/T 6605-2004中第7章的规定。
3.12.2 吊卡应符合SY/T 5035-2004中第5章的规定。应使用防跳吊卡销子并拴有保险绳,手柄(活门)操纵灵活,吊卡销与吊卡规格应匹配,并定期检验。
3.12.3 手提卡瓦、安全卡瓦应灵活好用,卡瓦片固定牢靠。
3.12.4 抽油杆吊钩应符合SY/T 5236-2000中第4章的规定,保险销灵活好用,应使用直径不小于φ15.5 mm的钢丝绳缠绕2圈,用4个绳卡卡牢,并定期检验。
3.12.5 抽油杆吊卡应符合SY/T 5235-91中第4章的规定,灵活好用并定期检验。 3.13 动力设备
3.13.1 液压动力钳应符合标准要求,完好、灵活好用,钳口应装防护板,高低速挡灵敏,转速稳定,清洁、密封,钳牙不缺且固定牢靠。
3.13.2 液压动力钳吊绳、尾绳应根据其型号选用φ9.5 mm~φ15.5 mm的钢丝绳,每端各用3个以上绳卡卡好,卡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吊绳通过滑轮调节,滑轮满足负荷要求,保险销子齐全。 3.13.3 液压动力钳的尾绳销轴应使用开口销锁住。 3.13.4 更换液压部件或修理液压钳应先切断动力源。
3.13.5 钻台应符合SY/T 5202-2004中6.3.5的规定。台面平整、防滑,立柱盒无变形,大门坡道应安装牢固,坡度适宜并加保险绳,大门前护栏缺口处应装防护链索。 3.13.6 转盘应符合SY/T 5080-2004中第4章的规定。 3.14 分离器
3.14.1 分离器及流程应按施工设计要求选用。
3.14.2 分离器距井口应不小于30 m。经过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和气井放喷的天然气应点火烧掉(具备条件的应进管线),火炬出口距井口、建筑物及森林应不小于100 m,且位于井口油罐区最小风频的上风侧,火炬出口管线应固定牢靠。
3.14.3 分离器距油水计量罐应不小于15 m,其气管线出口方向,应背向井口和油水计量罐,并考虑风向摆放。 3.14.4 分离器至井口保温套处的管线,如需保温,应在中间加装保温管线。 3.14.5 进出分离器管线应符合3.15.5中的要求。
3.14.6 三相分离器的加温炉(高压油气井应用换热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装有防火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