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14:40: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曲阜盛德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意外发生及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目前就开具苯二氮卓类药品规定如下:

1、首先对适应开具此药品的来诊者要求提供身份证、应当进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给予30天调整时间,8月26日起,不带身份证的来诊者,不予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请门诊医师做好解释工作。

2、苯二氮卓类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分裂症、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3、为病人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每次拿药最多不能超过100片。开具二类精神药物注射剂型时,只能开具一日用量。

4、严禁冒名、借用他人挂号户名、搭车开药。(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药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药房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对违反规定滥用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时报告。药剂人员在调配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7、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目前我院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目录:

1、 西泮类:奥沙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氯硝西泮注射液、地西泮注射液

等。

2、 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

3、 佐匹克隆(2013年版目录将佐匹克隆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十、本规定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曲阜盛德医院 2018年0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