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17:58: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查阅数:2961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1]109号)精神,我县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二个示范,加强三项监管,提升四种能力”的工作思路,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积极开展以6个100%为目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来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创造安全餐饮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构建幸福渠县做出了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副县长吕芸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毛德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苏伟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

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渠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加强对基层整治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对执法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监管责任。在摸清餐饮单位的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幅,展示宣传展板12幅次、宣传简报6期。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共举办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932余人次。

三是建立与新闻媒体协调机制,在渠县电视台采取标语滚动播放、跟踪报道形式,及时报道各类重大专项整治活动,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有声有色,扩大了社会认知度。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发动,提高了广大业主的食品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了行业自律性,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认真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监督档案。同时,积极探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食堂、小餐饮单位许可标准和监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改善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卫生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指派帮扶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确定重点地段、重点单位,帮助餐饮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共出动车辆138台次、人员899人次,监督户数787户次。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指导检查,按照要求建立了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和索证制度,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制度普及达到了100%;对所有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加工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共出动车辆138台次、人员899人次,监督户数787户次,责令整改257家,取缔3家,实施行政处罚24家,其中警告21家,取缔3家,罚款3家,共计罚款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