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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浙政发[2012]12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09 【实施日期】2012.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2〕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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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加快实施

“三大国家战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继续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为推进新型城市化更好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市化,引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省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达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城乡空间布局更趋优化。坚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加以培育,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三大城市群初步形成,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初显雏形。全面推进“七线两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的集群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坚持把县(市)域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单元加以规划,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实现县(市)域范围城乡规划全覆盖、空间资源全统筹、城乡建设一盘棋。坚持统筹新型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乡村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

城市功能显著增强。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区块建设,全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2600平方公里。大力发展和提升城市经济,启动14个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城市和县城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明显上升。加强城市交通体系建设,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6平方米,城市交通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一批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园绿地面积达 2 / 8

,人均公

平方米。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

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省村庄整治率达6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85%,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已覆盖1333万农村人口,城乡燃气普及率达

,客运班线通村率达

,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

,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连续多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城乡居民生活持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7359元和11303元,已分别连续10年和26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着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

平方米和

平方米。率先实行城乡

免费义务教育,十五年教育普及率达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比2005年分别提高7个和11个百分点。着力提高城乡医疗服务能力,每千人执业医生数、床位数达人和到

张,比2005年分别增加岁。

,全省人均预期寿命由

岁提高

城乡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率先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率先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率先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3+1”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实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扩权强县改革和中心镇培育工程。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农村金融体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改革创新,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发展背景。“十二五”时期,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从国际 3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