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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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通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二○○八年十月

公司通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应对公司本部办公区和各项目监理部工作(及生活)区域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坍塌、高处坠落及各类物体伤害、机械伤害、摔伤或交通事故伤害、深井作业事故、传染疾病、食物中毒和中暑等各类突发事故和险情的通用紧急情况,迅速、准确、高效地实施相应救援和处理,尽可能的控制事故范围,减少或防止各类伤害的进一步恶化、降低伤亡率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公司本部办公区和各项目监理部工作区(及生活区)可能出现的上述通用紧急情况,各项目监理部如另有其他重大危害风险和重要环境影响,应补充制定对应的本监理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其制定要求见《项目监理现场应急管理规定》。

3. 应急原则

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第一要务; ——统一指挥。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分级管理、逐级报告原则。项目监理部应急指挥组服从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公司应急指挥部服从项目工程业主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逐级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现场以自救为主。公司本部应在长化院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如突发事故影响超出项目监理部应急处理能力和范围,应尽快向项目工程业主应急指挥中心和附近医院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以求支援。

4.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中石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5.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组织机构 5.1.1公司应急指挥部

指 挥:胡志荣 副指挥:彭仕勇

由于公司隶属长化院,办公地点在长化院内,且本部人员少,公司应急指挥部工作接受长化院有关部门和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不再另设抢救组、联络组、保卫组、调查组。只对应明确抢救员(彭仕勇)、联络员(刘芳0、保卫员(何自强)、调查员(郑益宜)。下文中的××组均指长化院相关的××组。 5.1.2项目监理部应急指挥组

组 长:总监 副组长:工程师

监理部其他人员由总监在监理部第一次内部会议上分别安排为紧急情况时的抢救员、联络员、保卫员、调查员职责。

5.1.3下文中公司本部及各监理部的应急管理职责、应急反应和行动,分别以监理部“组长”代替“指挥”,监理部“副组长”代替“副指挥”,各“××员”代替对应的“××组”。

5.1.4项目监理部应急指挥组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5.2 职责 5.2.1 指挥

1) 审批公司通用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2) 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必要时组织演练; 3) 保证各项应急物资的配置;

4) 发生紧急情况时,全面指挥和协调应急机构的各项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