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现场核查自评表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20:13: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资料2:

广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现场核查自评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申请事项: 自评结果:关键项 项不合格,普通项 项不合格

关键项

审查内容 与要求 厂址选择 审查和评价方法 项结果判定 目合不不编格 合适号 格 用 1 2 备注 周围30米内是否有对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查看现场,于环境卫生整洁的区安全性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域。(《规范》第五条) 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是否与居民区之间有不少于3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生产厂房宜采用适当查看现场,生产厂房的建筑结构是否的建筑结构;生产车避免选择易漏水、积水、长霉的建筑间的地面、墙壁、天结构。 花板和门、窗的设计查看现场,地面是否平整、耐磨、防和建造应便于保洁。滑、不渗水,是否便于清洁消毒。 (第八条、第十三条) 查看现场,生产车间内墙壁及顶棚的表面,是否符合平整、光滑、不起灰、便于除尘等要求。 生产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仓储、检验、辅助设施等使用场地。(《规范》第九条) 查看现场,是否根据生产工艺及生产能力设置生产、仓储、检验、辅助设施等场地。 查看现场,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是否小于100平方米。

3 4 5 6 场地、设施与设备7 查看现场,单纯分装的生产车间灌装、8 包装间总面积是否小于80平方米。 生产车间布局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规范》第十条) 查是否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设置更衣室、缓冲区,原料预进间、称量间,制作间,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包装间,容器清洁消毒间、干燥间、储存间等功能间;各功能间(区)面积是否少于10平方米。 查生产工艺流程和各功能车间布局是否做到上下衔接,人流、物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应使用单独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落实相应卫生、安全措施。(《规范》第十一条) 查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产品是否具有单独的生产车间及设备。 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是否有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 9 10 11 12

审查内容 与要求 厕所设置不得设在生产车间内部,应为水冲式厕所。厕所与车间之间应设缓冲区,并有防臭、防蚊蝇昆虫、通风排气等设施。(《规范》第二十一条) 车间净化消毒及通风(《规范》第十九条) 审查和评价方法 项结果判定 目合不不编格 合适号 格 用 13 备注 场地、设施与设备查厕所是否设在生产车间内部,是否为水冲式厕所。厕所与车间之间是否设缓冲区,并有防臭、防蚊蝇昆虫、通风排气等设施。

生产企业应具备与产品特点、工艺、产量相适应、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生产设备。(《规范》第二十二条) 查制作间、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14 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空气是否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经过净化或消毒处理,车间是否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 查看检测报告,生产眼部用护肤类、15 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是否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 查生产工艺流程图,对应查看生产16 设备的种类、数量及状态是否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查看卫生质量检验人员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17 检验能力从事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规范》第六十一条) 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相关的质量管理职责,并具备质量管理所需的场所及设备。(《规范》第五十五条) 质量检验室的场所、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是否能满足化妆品微生物的检验要求。 18 普通项

审查内容 与要求 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第六十条): (1)生产企业的管理者应熟悉化妆品有关卫生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能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生产,认真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有关的卫生规范和要求。 (2)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应经过化妆品生产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厂区规划应符合卫生要求。(第七条) 审查和评价方法 项结果判定 目合不不编格 合适号 格 用 1 备注 现场询问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其对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知识的掌握程度。 人员管理查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现场抽查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 2 场地设施与与设备查生产区、非生产区的设置,是否能保证生产连续性、是否有交叉污染。 3 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1、查看生产车间的排水沟是否加盖,天花板和门、窗的设计能否做到防止废水倒流。 和建造应便于保洁。(第6、查看制作间的防水层是否由地面至十三条) 顶棚全部涂衬,其他生产车间的防水层是否低于1.5米。 仓库贮存应符合相关要求。(第十七条) 查看仓库是否有货物架或垫仓板,库存的货物码放是否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离顶50厘米以上,并留出通道。 查看仓库地面是否平整,是否有通风、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设施。 4 5 6 7

审查内容 与要求 生产车间更衣室应配备衣柜、换鞋柜、洗手、消毒等设施。(第十八条) 审查和评价方法 项结果判定 目合不不编格 合适号 格 用 备注 场地设施与与设备根据产品生产工艺需要应配备水质处理设备,生产用水水质及水量应2、查看企业生产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11 当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第二十四条) 生产过程中取用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第二十五条) 查生产过程中取用原料的工具和容器是否采用塑料或不锈钢等无毒材质制成,是否按用途区分使用。 12 查看更衣室是否配备衣柜、换鞋柜、8 流动水洗手和手消毒设施。 衣柜、换鞋柜是否采用坚固、无毒、9 防霉和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换鞋柜是否采用阻拦式设计。 现场检查企业是否配备制水设备。 10 原料及包装材料的采查看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是否由专购、验收、检验、储存、人负责。 使用等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第二十六条) 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第二十七条) 各种原料应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别存放;不合格的原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处理记录。(第二十八条) 对有温度、相对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原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定期监测,做好记录。(第三十条) 库存的原料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有详细的入、出库记录,并定期检查和盘点。(第三十一条) 查看资料,企业是否向原料提供商索取了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品质保证证明材料。 查看原料存放情况、查看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 13 14 15 物料管理现场查看原料仓库及相应记录。 16 查看相关记录,是否做到原料先进先出。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