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0:05: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市政发[2010]69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02 【实施日期】2010.11.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7)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市政发〔2010〕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政发〔2007〕157号)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问题

城中村(包括已撤村建社区,但还未完成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社区)集体经济组 1 / 2

织改制是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村民(农转居民)的根本利益,市、区农

业或农工部门应切实组织实施好改制工作;市工商部门应本着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城中村问题,使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的原则,研究制定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公司注册办法和程序,确保改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