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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指标体系(普通中小学)
年末不查项 A级 指标 序号 权B级 指 标 重 项 A1 制定“十二五”学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促进校办学标准达计划。制定出目标明确、符合学学校 1 发展 措施;学校按阶段检查、总结计划完成情况 20 3、高质量完成学校年度工作计划(1分) 3 校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落实计划的具体2、 有落实工作的月检查和月总结(1分) (1分) 1、 规划和计划有目标、有具体任务、有具体措施、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C级 指 标 (评 估 要 素) 参评单位提供1、做到有秩序招生,按计划招生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实行阳光2 4 分班;均衡配置师资;无大班额 4、无大班额 以上4项每项1分。 存在无序招生和大班额问题此项4分为0. 2、实行阳光分班,有过程材料 不查 3、各年级、每个班均衡配备师资力量 落实控辍工作责任,巩固率达到要求,有得力的控辍措施(初中、九年制) 中心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幼教工作管理规3 3 范 高中执行“三限”政策 以上,小学3分,九年制学校 1.5分) 3、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高中3分) 1、控辍工作材料齐全,年巩固率口前镇初中99%、农村初中达97%以上,初中升学率达87%以上(初中3分,九年制学校1.5分) 2、制定学前教育规划,年度任务落实(学前1年入园(班)率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