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12:25:5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使学生掌握科学研究基本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同时也是对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全校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为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要在能综合本专业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前提下,从本专业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或从科技、生产、教学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中选定。鼓励学生选做教材、教法研究等方面的课题,鼓励学生选做结合学校科研项目方面的课题,鼓励和支持学生选做有创新特色的课题。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大小适中,使学生在一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或可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
3.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经教研室集体审定报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向学生公布。学生也可自定课题,经教研室主作审定后由学院教学院长批准。
4.学生确定论文(设计)选题后,要求认真填写学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说明选题的来源、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在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5.学生选题要做到一人一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如确有需要,经院系行政批准学生到校外科研单位做毕业论文,可聘请该单位相当讲师以上科技人员进行指导,院系应派人联系,定期了解情况。
2.论文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⑴根据专业教学要求指导学生选题。
⑵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
⑶指导学生拟订论文写作提纲,审阅学生调研计划和实验设计方案。 ⑷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深入调查科研或实习现场,了解学生工作进程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关键性问题。通过毕业论文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⑸对所指导论文写出评语,推荐优秀论文,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三、毕业论文的要求
1.本科毕业班学生都应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以上者取得4学分,有创新的优秀毕业论文可获得2学分奖励。
2.论文撰写包括确定课题、填写开题报告、查阅整理材料、调查研究、实验设计、数据处理、论文撰写、论文答辩和存档等各环节。
3.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条理清楚。每篇理科论文不少于六千字,文科论文不少于五千字。
4.论文应通过答辩,方可取得成绩。
论文答辩由学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一人。
四、成绩评定
1.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以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计算。一般优秀率不大于15%;每届都要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比例不大于3%。各院系要将学生毕业论文存档。
2.成绩评定工作流程:
⑴每篇毕业论文由两名评阅人(本专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阅后,写出评阅意见(通过或不通过);
⑵每篇毕业论文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给出论文等级; ⑶院答辩小组组织论文答辩,确定论文最终成绩。 3.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作,及格才能获得学分。 五、毕业论文的组织与时间安排
1.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学校教务处主管。教务
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计划安排、进度检查、情况交流、编印优秀毕业论文选等。
2.各院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本单位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审定、指导教师的配备、组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及成绩考核、存档、推荐优秀论文等工作。
3.毕业论文的撰写一般应安排在第七、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的配备和选题应在第七学期前结束。第八学期的前三周应落实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及日程安排。毕业论文答辩须在5月上旬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