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9 0:28: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各项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5.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三项经费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接受的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注入资产和非流通股股东豁免债务,上市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包括: 1.免税收入
2.可以减免税的所得 3.优惠税率
4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5加计扣除
6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7加速折旧 8减计收入
9.抵免应纳税额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二. 个人所得税计算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
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
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800)×20%×(1-30%) 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
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800元] ×20%
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10)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 (11)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1. 免税项目: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
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③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⑤保险赔款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2. 减税 3. 暂免征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1. 代扣代缴
2. 自行纳税申报(申报地点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②从
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关税的计算方法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一)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 (二)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中厚钢板共计200,000公斤,成交价格为FOB伦敦2.5英镑/公斤,已知单位运费为0.5英镑,保险费率为0.25%,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英镑=11.2683人民币元(买入价) 1英镑=11.8857人民币元(卖出价) (1)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1.2683+11.8857)人民币元÷2=11.577人民币元 即1英镑=11.577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2.5+0.5)/(1-0.25%)=3.0075英镑 (2)计算关税税款:根据税则归类,中厚钢板是日本原产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为10%。 则: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款=3.0075英镑×11.577×200 000公斤×10%=696356.55人民币元